請與醫師或治療師討論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 (02)26482121 VISTA頸圈轉 3662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背架穿著方法及注意事項護理指導 內容下載 : 前言 現代人因長時間的坐姿或站姿不良及缺乏規律運動,因而約有 80% 的人曾經歷背痛的不 舒服。背痛程度可輕可重,疼痛時間可長可短,嚴重者甚至造成椎間盤脫位或脊椎退化等 疾病,需進一步藉由手術來治療;而穿著背架是背痛保守治療的第一選擇,也是手術後保 護脊椎的重要處置。VISTA頸圈正確穿著背架不僅可以固定及維持脊椎的穩定度,對於維持脊椎正確 姿勢也有很大的幫助。 穿著背架的目的 背架依其材質特性可分為金屬及壓克力材質背架,而一般所謂金屬背架就是為俗稱之鐵衣 (臺語)。背架的穿著原理主要藉由適當的支托脊椎、分攤脊椎的承受力,減輕脊椎及背 部組織的壓力,藉以達到減輕腰部酸痛的目的,也藉由限制脊椎活動來保護脊椎、促進脊 椎骨癒合及預防與身體姿勢相關之合併症。 若為急性發作厲害的腰痛,醫師會建議短期使 用束腹支撐,但若有脊椎滑脫、先天性脊柱側彎、脊椎壓迫性骨折、腰椎狹窄等較嚴重症 狀,則可能會建議較長時間使用背架(約 3 至 6 個月不等)。
用 X 光片來判定脊椎側彎的狀況,非常準確,但人體須承受輻射線的傷害。 上述六種檢測方法中,如以多數人的關節炎護膝大型篩檢方式,以前屈身檢查法、鉛垂 線檢測法、立姿檢查法及脊柱側彎計等四種最常使用。其中前屈身檢查法對於檢 查胸椎脊柱側彎較精確,脊柱側彎計則對這腰椎脊柱倒彎的檢查較為精確。整體 來說,研究結果發現前屈身檢查法所得的敏感度比脊柱側彎計高,因此前屈身檢 查法是脊柱側彎篩檢方法中比較方便、快速又準確的方法(註二十三)。 (二)治療 治療的方式,包括:定期觀察及追蹤、穿戴背架矯正、手術治療及多種附 加療法。一般說來,脊柱側彎的治療最主要的決定因素在於柯卜氏角度(Cobb angle)角度的大小。對於超過 20 度以上的看法,目前在醫學界對脊柱側彎症狀 因角度大小不同所採取的治療方式:小於 25 度需要定期追蹤,介於 25 度 40 度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5 穿戴矯正背架,40 度以上以手術矯正治療(註二十四)。 脊椎側彎的治療方式,詳細說明如下: 1、定期觀察及追蹤: 對於柯卜氏角小於 20 度以下的患者,主要的方法就是與醫師密切配合、定 期觀察及追蹤(每 3-6 個月)。 2、穿戴背架矯正:
又稱為「五十肩」。主要症 狀是肩膀疼痛及僵硬,疼痛時好時壞,經過一、二個月,醫療護膝推薦患側肩關節的活動度變差,患者的肩膀出現劇 痛,生活起居受到影響。 (二) 治療: 服用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止痛劑、熱療、針灸、電刺激或關節內注射類固醇,合併復健專科醫師或治 療師指導肩關節的活動包括:往前上舉、往後上舉、側面上舉、內旋、外轉等,將粘黏緊縮的關節拉鬆 伸展開後,逐漸恢復功能。 四、肘關節疼痛 (一) 成因: 貨物搬運人員反覆過度牽拉、或施力過大,手肘部位肱骨上髁的肌腱損傷,發生在手肘外側稱網球肘, 發生在手肘內側稱高爾夫球肘,當前臂用力動作感到手臂酸重無法使力。另外手肘關節周圍提供關節潤 滑的滑液囊,也會因長期肘關節過度使用,過度刺激頸椎壓迫頸圈產生發炎現象,稱為滑液囊炎。滑液囊發炎時,手 肘部有明顯腫脹、疼痛、無法活動。 5 (二) 治療: 1. 早期針對發炎現象進行局部冰敷及使用消炎止痛藥物,適當休息。 2. 加強肩部及手臂肌力運動,改善局部循環,進行適當的前臂肌肉伸展運動,避免手肘發炎 處產生粘黏現象。 3. 搬運時戴網球肘或高爾夫球肘護套,穿戴時位於手肘下方肌肉鼓起處,勿直接戴於手肘關 節上。
四、 會議說明: 脊椎側彎易發生於國中與國小年齡之兒童,尤以女孩為最。女孩青春期早 於男孩,醫療護膝推薦於小學階段脊椎側彎比率高於男孩、總發生率亦高於男孩。穿戴脊椎 側彎矯正背架成功與否,除了背架設計製作精確度外,夜間是否持續穿著,是 為關鍵之一。因此,國外持續發展研究各式樣的夜間矯正背架。 本次學術示範研習會之夜間矯正背架樣式為日本瀨本喜啓醫學博士及永野 徹社長所共同開發之「SNNB (Semoto Nagano Night-time Brace)」,不僅可改善使 用者的夜間睡眠品質醫療護膝推薦且易於穿脫,並能提升義肢裝具師調整側彎背架時的方便 性。本研習會將詳細介紹脊椎側彎夜間背架的功能、評估,包含製作理論基礎、 3 如何打模、修模、試穿等示範教學及臨床使用實證。會中亦透過使用者(model) 實際試穿體驗,參與學員將可更深入了解脊椎側彎夜間背架的作用。 本研習會內容由淺入深,涵蓋理論、評估與實務,是一場非常難得的研討 課程,竭誠歡迎義肢裝具師、復健科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及輔具相 關從業人員等,踴躍報名參與。 五、 主辦單位: (一)主辦:台灣義肢裝具學會、台灣人工肢體及輔具研究學會 (二)合辦: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腳踝固定器(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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