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掌寬介於 2.5~3 英吋。 M 號:手掌寬介於 3.5~4 英吋。 L 號:手掌寬介於 4~4.5 英吋。 □騎士泰勒背架(Knight-Taylor Brac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脊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騎士背架(Knight Brace) 背型:( )A.正常 ( )B.駝背 ( )C.其他 測量: 1. 公分,(乳下胸圍) 2. 公分,(腸骨圍) 3. 公分,(臀圍) 4. 公分,(薦椎骨末端至 肩胛骨下緣長度) 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量測單位: 量測人員職稱及姓名: 頸椎壓迫頸圈輔具一般輔具量測表(參考範例) 基本資料: 量測日期: 年 月 日 1.姓名: 2.性別:□男 □女 3.身分證字號: 4.生日: 年 月 日 5.診斷: 6.寄送地址: 輔具配置: 頸圈(MIAMI)測量示意圖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量測單位: 量測人員職稱及姓名: 諮詢電話:(03)492-3030 專人掛號專線:(03)493-1010 桃園縣平鎮市廣泰路 77 號 壢 新 凡 事 用 心 對 您 無 限 關 心 充氣頸圈頸椎病變及微創手術 文‧壢新醫院神經外科 陳宏龍主治醫師 頸脊髓神經是腦幹脊髓神經的延續,它掌管我們頸部以下的神經功能包括:呼 吸、心跳、四肢的運動感覺功能、大小便、腸胃的蠕動;
失、結締組織結構異常) 2. 先天性神經肌肉疾病引發之脊椎側彎(肌肉萎縮症、肌肉失養症、脊柱裂) 3. 頸椎壓迫頸圈輔具後天動作控制異常,肌肉關節位置失衡、左右兩側動作發展不均,長短腳代償產生。 4. 其他: 賀爾蒙因素、生長代謝因素、基因因素。 物理治療主要可以「維持或改善」成因 3 所導致的側彎,並藉由強化肌力 「減緩」成因 1、成因 2 所導致的脊椎側彎惡化。 Ø 兒童脊柱側彎之物理治療評估與介入 l 先評估是否存有結構之異常:包括脊柱之結構缺陷(如先天半椎體、肋骨缺陷、長短腳、 扁平足等),並與家長告知治療的限制,以及是否需要使用輔具(如背架、鞋子加高、足 弓墊)介入等。 l 評估動作型態與粗大動作發展。 l 評估與脊柱支撐之肌肉與周邊是否有失衡的情況(肌肉張力、肌肉力量、柔軟度)。 l 評估呼吸效能(呼吸型態)與肋骨活動度之間的關係。 l 提供個別化之運動訓練強化肌群、改善柔軟度、增進動作控制。
七十 全足矽膠墊 雙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 等醫事人員開立的量測表(附錄 五),以利製作。 七一 腳弓墊 隻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七二 拇指外翻日間繃帶 個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七三 特製矯型皮鞋 雙 一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七四 矯正鞋(糖尿病用) 雙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七五 腳拇指外翻固定器 個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請註明申請左側或右側。 七六 外(內)楔墊 只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七七 美觀手套 只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上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七八 毛套 只 消耗品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下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用 X 光片來判定脊椎側彎的狀況,非常準確,但人體須承受輻射線的傷害。 上述六種檢測方法中,如以多數人的復健醫療器材大型篩檢方式,以前屈身檢查法、鉛垂 線檢測法、立姿檢查法及脊柱側彎計等四種最常使用。其中前屈身檢查法對於檢 查胸椎脊柱側彎較精確,脊柱側彎計則對這腰椎脊柱倒彎的檢查較為精確。整體 來說,研究結果發現前屈身檢查法所得的敏感度比脊柱側彎計高,因此前屈身檢 查法是脊柱側彎篩檢方法中比較方便、快速又準確的方法(註二十三)。 (二)治療 治療的方式,包括:定期觀察及追蹤、穿戴背架矯正、手術治療及多種附 加療法。一般說來,脊柱側彎的治療最主要的決定因素在於柯卜氏角度(Cobb angle)角度的大小。對於超過 20 度以上的看法,目前在醫學界對脊柱側彎症狀 因角度大小不同所採取的治療方式:小於 25 度需要定期追蹤,介於 25 度 40 度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5 穿戴矯正背架,40 度以上以手術矯正治療(註二十四)。 脊椎側彎的治療方式,詳細說明如下: 1、定期觀察及追蹤: 對於柯卜氏角小於 20 度以下的患者,主要的方法就是與醫師密切配合、定 期觀察及追蹤(每 3-6 個月)。 2、穿戴背架矯正:
三 摺疊式盲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視障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新制 ICF 第二類 01))得替代 診斷書。 四 四腳手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台北輔具公司替代診斷書。 五 拐杖(鋁合金)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六 拐杖(不銹鋼)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七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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