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 星期六

進行性的神經肌肉疾病)、骨病變 疾病或自發性疾病。 非結構性問題(Non-structural Scoliosis):又稱 為功能性或姿勢性的脊柱側彎

  2.振興公園地下停車場:臺北市北投區天母西路 112 號。 脊柱側彎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 醫療頸圈推薦復健科 物理治療組編印 著作權人: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物理治療 本著作非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轉載、翻印或轉售 ■定義 脊柱側彎是指一種脊椎的變形問題,脊椎正常由從 正面看來一條鉛直線,而側彎以後變形為左右彎曲的曲 線,可能是一個或是多個連續側彎造成的,可能發生在 頸椎、胸椎、腰椎或其中兩者同時發生。 脊椎正常是由上而下一直線,左右兩側的肌力是平 衡的,若當一側肌力大於另一側時,造成上下的脊椎往 同側彎曲,形成一個 C 形的曲線,若是處於更複雜的情 況,可能會有兩個 C 形而造成 S 形的狀況,也就是我們 所稱的脊柱側彎。 ■病因 造成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結構性問題(Structural Scoliosis):由病變所引 起不可逆的脊柱側彎,例如神經肌肉疾病(小兒麻 痺、脊髓損傷、進行性的神經肌肉疾病)、骨病變 疾病或自發性疾病。  非結構性問題(Non-structural Scoliosis):又稱 為功能性或姿勢性的脊柱側彎,多為由雙腳不等 長、不良的姿勢習慣及肌肉不平衡所造成的,是有 機會再矯正回正常姿勢的。 ■評估 脊柱側彎的病人,外表上看來會有以下幾點:



 低頭族後續所衍生的問題不單單是令人詬病的視力問題,這些問 題包括了肌腱發炎、周邊神經病變、肩頸症候群、睡眠障礙及頸椎椎 間板突出或退化性疾症(俗稱骨刺),進而造成神經壓迫等。上述問 題最嚴重的莫過於頸椎退化性疾症,合併神經壓迫,接下來我們就針 對此問題進行介紹。 正常的脊椎構造是由椎體、美國aspen椎間盤、關節面、韌帶、脊髓、神經 根及血管所構成,每個構造各司其職,也互相配合,讓人的脖子能自 由活動。 隨著年紀增長,身上的器官會逐漸老化,韌帶會增厚及鬆弛、骨 骼會磨損退化、腦萎縮、記憶力退化及皮膚保水度也會喪失……當然 撰文 ◎神經外科專科護理師張怡苓人工椎間盤於 頸椎手術的運用 專題 企 畫 Nov.2018 7 脊椎也不例外。常見的頸椎退化性疾病有頸 椎間盤病變、頸椎狹窄及骨關節炎。 何謂頸椎椎間板突出症? 頸椎共有七節,像竹子般一節一節構 成,每節之間有一個纖維軟墊,叫作椎間盤 (人體的避震器)。



 背架穿著方法 1. 首先以背架中間橫條第 2 節處對準軟腰處(約肚臍延線)以確定背架高低位置。 2. 醫療頸圈推薦穿戴時將背面兩直立桿間的空隙對準脊椎,檢查背架兩直鋼條的中心是否對準脊 椎,確定是否正直無歪斜。 3. 深吸一口氣後拉緊束腹片的皮帶並固定,將背架調整至最適當舒適位置,勿過緊影 響呼吸或過鬆降低支持度。 4. 檢查背架兩側之距離應相等,即兩側皮帶固定之位置應相同。 5. 使用長型背架者,調整肩部兩條皮帶距離。 6. 開始穿背架時可請他人協助及調整位置,穿著完整後確定無頭暈情形再起身走動。 背架穿著注意事項 由於背架種類及效能不盡相同,需經醫師評估及建議並選擇合適的背架。當需穿著背架時 應注意下列事項: 1. 由於背架需長時間穿著效果較佳,建議除了睡覺及洗澡外,其他時間儘量要穿著, 穿著背架時,裡面要穿吸汗內衣以保護皮膚;為方便上廁所穿脫,建議內褲可穿在 背架外,或選擇穿低腰內褲較為方便。

 



 七九 膠頭 只 消耗品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註記: 一、本表所列之輔具項目,若需特製輪椅,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開立之診斷書(敘明申請特製輪椅)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等資料報會專案審核。 二、本表所稱「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脊椎側彎矯正背架係因其項目屬特殊醫療輔具, 需依個別需求量製,可親至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量製,或配合該中心、合約 單位國內巡迴服務時親臨訂製;若義肢申請者無法親臨該中心或合約單位配置,受理機構亦可協 調該中心或合約單位另行派員主動服務量製。 三、附錄一列屬同功能性輔具項目及申請限制: (一)第一項至第六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二)第七項至第九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三)第十項至第二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四)第四十一項、四十三項、四十四項、四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五)第四十六項至第四十八項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六)第四十九項、第五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七)第五十項至第五十二項、第五十四項、第五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八)第六十六項、第六十七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九)第七十三項、第七十四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附錄二 手杖配發評估紀錄表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台北輔具公司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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