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7日 星期一

頸痛時期,請避免頸部過度後仰之活動,如游泳、高階瑜珈、仰頭晒衣及牙齒診療等。 ¤ 疼痛期之休息 頸部拉傷或落枕發生,產生明顯的僵痛時,先給予冰敷 15~20 分鐘減疼,並盡可能在頭頸 交界處墊枕支撐及躺臥休息

 腰部是人體承受重量和壓力最大的部位之一,而長時間的坐姿、站立姿勢不當、重複性動作、運動傷害等因素都會對腰部產生負面影響,導致腰痛等問題。 腰部復健可以幫助改善腰部問題,提高腰部的穩定性和力量,預防腰部受傷,下面將對腰部復健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腰部復健的基本原則醫療護腰腰部復健的基本原則是從安全性、緩慢穩定、逐漸增強、避免過度疲勞、個性化設計等方面出發, 因此復健過程需要由醫師或復健師進行評估、制定個性化設計,並在復健過程中隨時調整。

維持良好的姿勢:長時間保持同一姿勢容易造成頸椎疲勞,導致疼痛和僵硬。保持正確的坐姿和站姿,避免頭部長時間向前傾斜,能有效減輕頸椎負擔。 避免長時間低頭:現代人常常長時間使用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低頭的姿勢會給頸椎帶來很大的負擔,容易導致頸椎問題。 盡量保持頭部正確的位置,避免長時間低頭。 避免過度使用頸部:過度使用頸部的運動會導致頸椎壓迫頸圈疲勞,增加受傷的風險。如果頸部感到僵硬或疼痛,應該停止相關運動, 避免加重傷害。 注意睡眠姿勢:選擇適合自己的睡眠姿勢,避免過度扭轉頸部。可以使用較硬的枕頭,保持頸椎和脊椎的自然曲度。

脊椎側彎的診斷可以通過X光、MRI和CT等影像學檢查進行。診斷脊椎側彎時,醫生會檢查患者的脊椎彎曲程度、身體姿勢、 神經系統和呼吸系統等方面。在診斷後,醫生會確定脊椎側彎的嚴重程度,並決定最適合的治療方法。 脊椎側彎的治療方法包括以下幾種:監測 對於輕度的脊椎側彎,醫生可能會建議定期監測患者的脊椎狀況。定期監測可以幫助醫生確定脊椎側彎的進展情況,並在需要時決定進一步的治療方案。 矯正脊椎 對於中度到嚴重的脊椎側彎,矯正脊椎是一種常見的治療方法。這種方法通過脊椎矯正技術,將脊椎拉直 脊椎是人體骨骼系統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脊椎矯正器它由33節骨頸椎、胸椎、腰椎、骶椎和尾椎組成。脊椎不僅提供支撐和保護神經組織的功能, 還支持人體的姿勢和運動。因此,對於脊椎的保護和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脊椎的結構 脊椎由骨頭、韌帶、肌肉、神經和血管組成。骨頭是脊椎最基本的組成部分,它們形成了脊椎的主要骨架。每節脊椎都由三個主要部分組成: 椎體、椎弓和椎間盤。

 6. 伸手取物時勿過度伸長手臂,以免扭傷頸部。必要時可身體前移或找凳子墊高。醫療護膝推薦勿長時間用肩 膀夾電話以免扭傷頸部。 7. 睡覺時,枕頭勿太高或太硬。以可舒適支撐頭及頸於正確姿勢,避免頸部過度伸、仰為宜;床 墊亦不應太軟,儘量勿俯臥太久。 8. 勿將頸墊高躺在床上、沙發上或側臥看書報、3C 產品。 9. 勿同一姿勢維持過久,尤其減少 3C 產品之連續使用。最好 30 分鐘小動一下、2 個鐘頭大動一 回為宜。 10. 頸痛時期,請避免頸部過度後仰之活動,如游泳、高階瑜珈、仰頭晒衣及牙齒診療等。 ¤ 疼痛期之休息 頸部拉傷或落枕發生,產生明顯的僵痛時,先給予冰敷 15~20 分鐘減疼,並盡可能在頭頸 交界處墊枕支撐及躺臥休息。不能躺臥休息時,可嘗試使用頸圈協助支撐頭部重量以降低頸椎 壓力,讓急性發炎的頸部組織得到些許休息。但坐站時,頸部均有承重,醫療護膝推薦難有效休息,仍請儘 量間歇躺臥。急性劇痛期,宜連續躺臥休息兩至三天,疼痛減輕後,對長期過度使用導致頸項 疼痛者,建議每二~四小時,躺臥休息十分鐘。 2 ¤ 運動治療 請依醫師及物理治療師之建議運動,勿過度為之。開始時,應小心、輕、慢為宜。若運動 時造成數分鐘的些微頸部不適,是正常現象勿過度緊張。但運動引起之明顯持續疼痛或痠麻 感,請立即停止運動,並詢問醫師及物理治療師做調整。 運動建議每天早,晚各做一回,或工作中不適時也隨時可做,

 

 



 一、榮民姓名: 二、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三、受理申請單位: (榮服處、榮家) 四、申請人具效期內之下列身心障礙手冊或具行動障礙者:(請勾選下列身份) o肢體障礙者(新制 ICF 第七類 05):效期至 年 月 日 o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效期至 年 月 日 o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勾選或簡述原因) o下肢外觀有明顯傷口且影響行動者。 o下肢外觀無明顯傷口,但影響行動,並提具三個月內就醫紀錄者。 o最近三個月內曾住院且目前行動障礙者(或行動不穩者) (請提供住院佐證資 料) 。 o最近三個月內曾因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就醫,且目前行動障礙者醫療護腕推薦(請提三個 月內就醫紀錄) 。 o年邁且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者:請註明出生年月。 o其他具有行動障礙(或行動不穩) 事實(請說明並請提供佐證資料) 。 ) 五、受理單位審核結果: o符合申請條件並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o未符合申請期限規定。 o未符合申請條件(未具身心障礙手冊之肢體障礙、平衡機能障礙、或行動障礙或 行動不穩等條件)。 審核人 單位主管 機關首長 榮民總醫院 分院醫療輔具處方單 就診日期: 年 月 日 本處方單僅限各榮總及榮總分院開立後,由榮民以正本處方單向各榮服處或榮家申請醫療輔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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