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 美觀性肘上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八 美觀性肘上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脊椎側彎矯正背架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二九 膝下義肢-左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十 膝下義肢-右側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附錄三 11.足部輔具 11-1鞋 □矯正鞋(糖尿病用) * □特製矯型皮鞋* 11-2.鞋內墊 □鞋內墊 只(含製模) * □鞋內墊 只(不合製模) * □腳弓墊* □外(內) 楔墊* □足後跟矽膠墊 (附量測表) □全足矽膠墊(附量測表) □腳拇指外翻固定器(註明左、右側) □拇指外翻日間繃帶(註明左、右側) □拇指外翻夜間支架(註明左、右側) 12.脊椎側彎矯正背架上下肢支架類 12-1□上肢支架-伸腕支架 (附量測表) 12-2□髖關節外展支架(可調整式) (註明左、右側) 12-3下肢支架 □髖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 □膝關節支架 □膝踝足支架(直桿式) * □髕骨承重支架* 12-4下肢踝足支架 □踝足支架(直桿式) * □踝足支架(PP式) * □踝足支架(PP量製式) * □足踝裝具(U.C.B.L) * 13.上下肢義肢(具肢障身障證明) 13-1.上肢義肢 □美觀性肘上義肢一左側 □美觀性肘上義肢一右側 □美觀性肘下義肢一左側 □美觀性肘下義肢一右側 □部分手掌義肢 □美觀手套(上肢截肢患者使用配件) □肘上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左側 □肘上手鉤義肢(自體驅動式)一
治療方法 ● 觀察:每個病患情形不能完全類比,除非 是惡化速率最快的側彎,發現後即進行手 術,否則應先追蹤VISTA頸圈一陣子並了解其側彎角 度變化情形,再決定治療方向。在此要建 議家長應將小孩之追蹤 X- 光片複製並保 留,以利不同醫院或醫師判斷。須注意的 是,統計上,同一張片子由不同的醫師所 測量之角度(Cobb angle),有時會相 差到十度。 ● 支架:穿背架是件相當辛苦的事,很多小 孩不配合。絕大多數先天性脊椎側彎病患 支架治療並無效果,僅有少數長節而曲線 角度較緩之側彎,或者為了肢體平衡,避 免產生新的代償性側彎(compensatory curve),才使用支架治療。 ● 手術:對於進行性之先天性脊椎側彎, 標準治療方法為手術,其施行年齡較一 般不明原因性脊椎側彎要小。方式有許 多種,各有其優點及缺點,包括前脊柱 融合(anterior fusion)手術,後脊椎融 合(posterior fusion)手術,半生長板 固定手術(hemiepiphysiodesis),半椎 體切除(excision of hemivertebrae) 手術(圖三)等等,較厲害的病例,則 須合併多種治療方式。過去,因為沒有 適合小孩使用之鋼釘,一般較少使用內 固定器,無法進行即時矯正,但隨著材 料科學進步,現已 有 突 破, 如 有 需 要,三歲以上即可 使用。家長一般會 擔心術後脊椎生長 會減緩,但側彎本 身也會造成身高變 矮,兩相權衡下, 無論手術採用何種 方式,到了成年, 治療組的身高反而 會較高。至於手術 危險性當然存在,
七九 膠頭 只 消耗品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註記: 一、本表所列之輔具項目,若需特製輪椅,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開立之診斷書(敘明申請特製輪椅)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等資料報會專案審核。 二、本表所稱「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脊椎側彎矯正背架係因其項目屬特殊醫療輔具, 需依個別需求量製,可親至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量製,或配合該中心、合約 單位國內巡迴服務時親臨訂製;若義肢申請者無法親臨該中心或合約單位配置,受理機構亦可協 調該中心或合約單位另行派員主動服務量製。 三、附錄一列屬同功能性輔具項目及申請限制: (一)第一項至第六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二)第七項至第九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三)第十項至第二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四)第四十一項、四十三項、四十四項、四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五)第四十六項至第四十八項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六)第四十九項、第五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七)第五十項至第五十二項、第五十四項、第五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八)第六十六項、第六十七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九)第七十三項、第七十四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附錄二 手杖配發評估紀錄表
(二)依手術部位檢視鬍鬚與頸部皮膚,如毛髮太長應剃薙。 (三)學習深呼吸、咳嗽、圓滾木翻身、側身上下床。 (四)依醫囑決定手術後配戴頸圈(需自費)。 三、手術後注意事項: (一)需配戴頸圈者,配戴期限由主治醫師決定,手術後一般約戴 3 個月。 (二)採前位手術者,手術後採漸進式飲食,先吃冷流飲食,再換軟質飲食、 美國aspen接著回復正常飲食。 (三)一般傷口會貼美容膠(自費),不用拆線,保持乾燥即可。 (四)傷口引流管留置期間,注意翻身時避免拉扯引流管。 (五)手術後避免頸部過度伸展或搖頭,改變姿勢時需採取頭頸部維持一直 線, 圓滾木翻身方式轉動軀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