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 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三九 部分手掌義肢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十 肘上手鉤義肢脊椎側彎矯正背架(自體驅動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新制第七類-神經、肌 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 能 05 肢體障礙者)。 2.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一 頸圈(硬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 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 四二 頸圈(軟質)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四三 頸圈(MIAMIJ) 具 一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檢附物理治療、職能治療、復健 科、骨科、身障醫療科、神經科等 醫 事 人 員 開 立 的 量 測 表 ( 附 錄 五),以利製作。 四四 四柱式頸支架(美式) 具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
請與醫師或治療師討論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汐止國泰綜合醫院復健科 (02)26482121 醫療頸圈推薦轉 3662 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背架穿著方法及注意事項護理指導 內容下載 : 前言 現代人因長時間的坐姿或站姿不良及缺乏規律運動,因而約有 80% 的人曾經歷背痛的不 舒服。背痛程度可輕可重,疼痛時間可長可短,嚴重者甚至造成椎間盤脫位或脊椎退化等 疾病,需進一步藉由手術來治療;而穿著背架是背痛保守治療的第一選擇,也是手術後保 護脊椎的重要處置。正確穿著背架不僅可以固定及維持脊椎的穩定度,對於維持脊椎正確 姿勢也有很大的幫助。 穿著背架的目的 背架依其材質特性可分為金屬及壓克力材質背架,而一般所謂金屬背架就是為俗稱之鐵衣 (臺語)。背架的穿著原理主要藉由適當的支托脊椎、分攤脊椎的承受力,減輕脊椎及背 部組織的壓力,藉以達到減輕腰部酸痛的目的,也藉由限制脊椎活動來保護脊椎、促進脊 椎骨癒合及預防與身體姿勢相關之合併症。 若為急性發作厲害的腰痛,醫師會建議短期使 用束腹支撐,但若有脊椎滑脫、先天性脊柱側彎、脊椎壓迫性骨折、腰椎狹窄等較嚴重症 狀,則可能會建議較長時間使用背架(約 3 至 6 個月不等)。
或代償性曲線。 S 型 C 型 脊柱側彎的原因少數是先天脊椎畸形或神經 肌肉病變所造成,大部分是屬於脊柱在發育 過程中,VISTA頸圈自行發生而原因不明的自發性脊柱 側彎,發生的部位可能在胸椎、腰椎、或胸 腰椎處。脊柱側彎的種類可分為功能性與結 構性兩種,所謂功能性或姿勢性的脊柱側 彎,是指雖然脊柱向側面彎曲,但脊椎並沒 有發生結構上的畸形,發生主要原因是由於 肌肉軟弱無力造成姿勢不良,而讓外觀上呈 現彎曲。經由運動和養成良好的新姿勢時, 便可使脊柱側彎情形改善;而結構性的脊柱 側彎,是指椎體產生脊柱之椎體側彎及向击 面旋轉,這類較難藉由運動來矯正。 脊柱側彎多好發在發育中的青少年,10-16 歲 孩童的盛行率為 2-4%。側彎角度大於 30 度 者,其盛行率約為 0.2%;側彎角度大於 40 度時,盛行率約為 0.1%。當側彎的角度小於 10 度時,男女罹病的比率差不多,但是當側 彎的角度大於 30 度時,女生罹病的比率約為 男生的十倍。此外脊柱側彎若發生在青春期 的女孩,角度常會持續惡化,因此女生患者 常較男生需要接受進一步的治療。一般而 言,脊柱側彎好發於有家族史、女性、青春 期和瘦長體行者。 如何診斷「脊柱側彎」? 診斷脊柱側彎,通常是用 X 光影像直接測量 側彎角度,雖然準確,但是並不符合篩檢的 經濟效益。臨床上可讓病人雙腳張開與肩同 寬,向前彎腰,背部與地面平行,雙手合掌 下垂,此時從病人背後觀察,可藉由兩側背 部不等高、兩側肩胛骨不對稱,
M 號:歐規 39-42。 L 號:歐規 43-46。 XL 號:歐規 47-50。 全足矽膠墊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XL 號 □XXL 號 鞋子號碼 S 號:歐規 37-38。 M 號:歐規 39-40。 L 號:歐規 41-42。 XL 號:歐規 43-44。 XXL 號:歐規 45-46。 伸腕支架 □左 □右 尺 寸 :□S 號 □M 號 □L 號 請註明左右側 量測第 2~5 指手掌寬 S 號:頸椎壓迫頸圈輔具手掌寬介於 2.5~3 英吋。 M 號:手掌寬介於 3.5~4 英吋。 L 號:手掌寬介於 4~4.5 英吋。 附錄四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會 榮家(分院) 榮民服務處 特製輪椅評估表 基本資料: 評估日期: 年 月 日 1.姓名: 2.性別: □男 □女 3.身分證字號: 4.生日: 年 月 日 5.診斷: 6.寄送地址: 7.障礙級別:□無手冊 □輕度 □中度 □重度 □極重度 8-1.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 □有 8-2.(舊制)充氣頸圈身心障礙手冊類別: □肢體障礙:□上肢(手) □下肢(腳) □軀幹 □四肢 □視覺障礙 □聽覺機能障礙 □平衡機能障礙 □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 □智能障礙 □重要器官失去功能 □顏面損傷者 □植物人 □失智症 □自閉症 □慢性精神病患者 □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台北輔具公司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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