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60公分時,所需最小寬度為 90 公分﹙圖
A102.5.2 平行進入:當凹室的深度大於 40 公時 , 所 需 最 小 寬 度 為 150 公 分 ﹙ 圖A102.5.2﹚。A102.6 膝蓋淨容納空間當輪椅必須進入桌檯或洗面盆下部空間時,所需淨空間為距可靠近之邊緣 20 公分
之範圍內,淨空間所需最小高度為 65 公分、距邊緣 20 至 30 公分處,淨空間之高度由 65 公分逐漸降低為 25 公分﹙圖 A102.6﹚。圖 A102.6圖 A102.5.2 53附錄 2 其他設施
A201 適用範圍本附錄 2 提供設計者參考。A202 基地內路緣坡道:參考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之規定。A203 輪椅昇降台A03.1 高度限制:昇降台上下平台高差不超過 150 公分
A203.2 安全圍柵:昇降台上下平台高差超過 40 公分者,須設置安全圍柵,鐵架diy防止物體於昇降台上升時進入其底部(圖 A203.2)。A203.3 昇降台出入口A203.3.1 昇降台出入口:昇降台出入口處之樓地板面,須與昇降台地板面保持平整,二者間之水平間隙須在 3.2 公分以下。
中心線左右各 50 公分(圖 506.5)。506.6 扶手:小便器二側及前方應設置扶手,垂直牆面之上側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85 公分、垂直牆面之下側扶手下緣與地板面距離為65-70 公分;平行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120 公分;兩垂直牆面扶手之中心線距離為
60 公分,長度為 55 公分;兩側垂直地面之扶手距離牆壁之距離為 25 公分(圖 506.6)。507 洗面盆07.1 適用範圍:鐵架diy無障礙洗面盆或洗手槽,應符合本節規定。507.2 無障礙空間:洗面盆前方不得有高差。圖 506.5圖 506.633507.3 高度:洗面盆緣距地板面不得大於 80 公分,且洗面盆下面距面盆邊緣
20 公分之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 65 公分及水平 30 公分內應淨空,以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規定(圖 507.3)。507.4 水龍頭:水龍頭應有撥桿,或設置自動感應控制設備。507.5 洗面盆深度:洗面盆邊緣距離水龍頭操作桿或自動感應水龍頭之出水口
(圖 203.2.4)。203.2.5 開口:通路 130 公分範圍內,應儘量不設置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如需設置,其水溝格柵或其他開口在主要行進之方向,開口
不得大於 1.3 公分(圖 203.2.5)。圖 203.2.4圖 203.2.5 5圖 204.2.2203.2.6 角鋼diy突出物限制:通路淨高不得小於 200 公分,地面起 60-200 公分之範圍,不得有 0公分以上之懸空突出物,如為必要設置之
突出物,應設置警示或其他防撞設施(圖203.2.6)。203.2.7 室外通路警示設施特別規定:室外通路設有坡道,並於側邊設有階梯時,為利視障者使用,應依 305.1 設置終端警示設施,其寬度不得小於130 公分該階梯寬度。
最小 30 走廊最小 30 21306 戶外平台階梯戶外平台階梯之寬度在 6 公尺以上者,應於中間加裝扶手,梯級級高之設置應符合 303.1 之規定,扶手之設置應符合 304 節之規定。圖 305.122第四章 昇降設備401 適用範圍無障礙垂直通路中使用之昇降機,其出入角鋼diy平台及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相關設施應依本章規定設置。402 一般規定
無障礙昇降機與群管理控制下之一般昇降機之呼叫按鈕必須分別設置,並得以相鄰座無障礙昇降機為群管理控制。403 引導標誌403.1 入口引導:建築物主要入口處及沿路轉彎處應設置無障礙昇降機方向指引。403.2 昇降機引導:昇降機設有點字之呼叫鈕
定或活動式皆可﹚,座椅應防滑,若為平滑者,座椅前緣應略高於後緣﹙斜率約 1/12﹚。604.3 移位式浴間604.3.1 定義:設有固定座椅,輪椅無法直接進入,使用者必須移位至座之淋浴間。604.3.2 尺寸:淋浴間長度及寬度皆不得小於 9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不得小於寬 90公分,長 120 公分﹙圖 604.3.2﹚。圖 604.3.2
圖 603.4 36604.3.3 扶手:兩側牆壁應設置水平扶手,其入口對向牆壁之鐵架diy水平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45 公分,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75 公;入口之牆壁近外緣處 2 側及座椅靠牆側,皆應設置垂直扶手,其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圖 604.3.3﹚。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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