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 星期四

則屬於地雷案件。通常一定都會有「主要計劃」,但「細部計劃」也要完成才能申請建照,需特別小心注意! 投資法拍土地應注意的 13 個地雷(1) 路權為何?是否有既成道路或私設道路?在瞭解路權前

 剛創業的劉小姐資金燒得很快,沒多久便捉襟見肘,倘若再沒有資金進來,公司就要面臨倒閉。於是劉小姐先到銀行想拿這塊持分建地做貸款,但銀行給的回覆是:「持分建地借款需要其他持分人也就是哥哥和妹妹也同意,銀行才能受理」。 銀行求助遭拒,轉向民間代書辦理持分道路用地建地貸款 吃了閉門羹的她回家拜託哥哥,然而嫂嫂卻不同意,擔心劉小姐若沒有正常繳款,會影響到哥哥的權益。劉小姐懂嫂嫂的顧慮,也不好死皮賴臉,於是上網查詢「持分建地如何貸款」。得知台新代書有在經營持分土地貸款,透過台新代書網站聯絡到林專員,告知專員想辦理建地借款來周轉,但因為是持分建地,想用來辦理土地貸款銀行卻拒絕她,家人又不肯幫忙,只好求助台新代書資金周轉,否則公司就會倒閉。 台新代書持分建地貸款特色 專員了解情況後也請她不用擔心,台新代書有承做持分土地借款,無需其他持分人同意。待專員評估劉小姐的持分建地價值,提供一個貸款額度,並清楚告知利息如何計算以及在台新借款的優點如下: 借款全程無需綁約 隨借隨還無負擔,借多少本金就繳多少利息,利息按月計算 撥款速度快,最快隔天就放款 歡迎有持分土地貸款銀行不給過的困擾,或是有持分地貸款需求的你,來電撥打24H免費諮詢專線:0928-510222,或線上line諮詢台新代書專員

在台灣合作社要跟行道路用地貸款並不容易,梁玲菁說明,可以同時發展地區型的 「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是非營利性的金融組織,以社員每月定期存入的股金為本,同時可提供社員借貸。 「大家同住一個社區,自己賺的錢存進去,就是共同提升整體社區的能量。」梁玲菁說,由於合作社是非營利法人,也可以直接加入儲蓄互助社,等到要需要時,合作社法人可以貸款、社員個人也可以貸款,大家一起為共老生活打拼 土地交易注意事項 – 田地記事 土地交易注意事項 土地買賣建議 無論房屋或土地買賣皆為人生大事,尤其於從業房屋買賣與土地買賣交易後,看過不少棘手的案例,讓自己對於買賣過程十分謹慎。

(4) 調閱土地使用分區前面提到,可以從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查都市計劃及土地使用分區 但在投標法拍土地前,最好買賣道路用地還要到鄉鎮公所申請調閱書面的土地使用分區(或臨櫃詢問都市計劃),做最後確認,並看看有沒有整體開發、土地重劃、俟細部計畫始發建照的備註等。 在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的文書中,如果沒有「細部計劃」則屬於地雷案件。通常一定都會有「主要計劃」,但「細部計劃」也要完成才能申請建照,需特別小心注意! 投資法拍土地應注意的 13 個地雷(1) 路權為何?是否有既成道路或私設道路?在瞭解路權前,要先知道什麼是既成道路?什麼是私設道路? 什麼是既成道路?既成道路就是有「公用地役關係」的道路。有些道路是未經政府徵收、所有權仍屬私人擁有的土地。換句話說,地主擁有道路的所有權,但使用權卻屬於公眾,供一般民眾通行。 【補充】公用地役關係之 4 條件: 通行之初未曾阻止:在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未提出抗議。

另外,無路權的土地可評估是否能主張「袋地通行權」。 袋地通行權 當一塊土地被其他人的買賣道路用地土地環繞並與公路隔絕,則為「袋地」。根據民法第 787 條第一項,若土地與公路無聯絡道路的原因非人為破壞的結果,土地所有人得經過其他所有權人的土地到達公路,即「袋地通行權」。 也就是說,袋地通行權是指沒有對外聯絡道路的土地所有人,在鄰地的通行權。 民法第 787 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若是畸零地佔據重要的一角,為了土地整合不得不收購,有些不良的地主會藉機開高價,這類相關新聞層出不窮,比如下面這則新聞: 不過,有些縣市修訂自治條例,解決畸零地「以小吃大」問題,如:高雄市(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6) 法院公告中地號與建號買賣道路用地是否坐落在同樣的位置?有沒有「東屋西地」的情形? 通常房子與其坐落的土地同屬一人,法院會一起拍賣,但不見得房子和土地的持有人組成與比例都會相同。 舉例,甲被查封不動產,他持有某房子(假設 A 房),但該房坐落土地(A 地)的地主是另一人(假設乙),此外甲還持有另一塊地(B 地),法院很可能將甲持有的 A 房和 B 地一起拍賣,導致「東屋西地」的情況。 這時候,就要去地籍圖資系統或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查詢地號,比對建號和地址,確認是不是坐落在同一個位置,要知道位置不同,極大機率跟原本預想的投報率差十萬八千里! (7) 是否為「公同共有」? 「公同共有」即共有人共同擁有全部財產,無特定比例買賣道路用地分配。這種情況常發生在『繼承』,舉例如下圖: 遺產分割舉例 當看到「公同共有」時,建議: 調閱謄本,確認公同共有持分 1/1 共有幾位。 查看法院拍賣原始公告債務人有幾位。 仔細檢查有沒有漏網之魚,一定要確認所有共有人都列入債務人才投標,因為如果只列出部分共有人,在遺產分割前完全不知道最後會分幾分之幾給債務人(不見得會平均分配),萬一分得很少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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