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6日 星期六

但綜所稅最多只能折抵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6%,而遺產稅現在只徵收10%用道路用地折抵更不划算。 4.道路用地在門前,賣掉怕被圍堵嗎? 既成道路雖私有尚未補償,但地主無權圍地私用,只能痴心等候補償,已賣掉之道路用地多是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所以更無私用圍堵情事

 都市計畫地區道路用地範圍內,按土地使用分區及交通情形與預期之發 展,在都市計畫中以土地使用分區劃設成各種的公共設施用地。 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下列公共設施用地: 一、道路、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民用航空站、停車場所、河道及港埠用地。 二、學校、社教機構、社會福利設施、體育場所、市場、醫療衛生機構及機關用地。 三、上下水道、郵政、電信、變電所及其他公用事業用地。 四、本章規定之其他公共設施用地。

該 處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第4款規定,提供欠稅擔保的擔保品必須易於變價及保管;而所謂「易於變價及保管」,依財政部解釋,就是在短期內即可處 分,轉換成現金;因此,納稅義務人以道路用地作為欠繳應納稅捐的擔保,必須已經當地縣市政府列入徵收補償計畫,而且該項徵收經費當地縣市政府已經編列預 算,並經當地縣市議會通過,稅捐稽徵機關才可受理。 該處呼籲納稅義務人,道路用地如因欠稅遭限制出境或財產遭辦理禁止處分,想以道路用地作為欠繳應納稅捐之擔保時,應先查明是否符合上述規定。 Q 土地增值稅課徵範圍如何? 土地增值稅 A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下列情形移轉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一)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受贈之私有土地。 (二)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 (三)私人捐贈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或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而符合下列條款規定者: 1.受贈人為財團法人。 2.法人章程載明法人解散時,其賸餘財產歸屬當地地方政府所有。

在台灣合作社要跟行道路用地貸款並不容易,梁玲菁說明,可以同時發展地區型的 「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是非營利性的金融組織,以社員每月定期存入的股金為本,同時可提供社員借貸。 「大家同住一個社區,自己賺的錢存進去,就是共同提升整體社區的能量。」梁玲菁說,由於合作社是非營利法人,也可以直接加入儲蓄互助社,等到要需要時,合作社法人可以貸款、社員個人也可以貸款,大家一起為共老生活打拼 土地交易注意事項 – 田地記事 土地交易注意事項 土地買賣建議 無論房屋或土地買賣皆為人生大事,尤其於從業房屋買賣與土地買賣交易後,看過不少棘手的案例,讓自己對於買賣過程十分謹慎。

ps. 拍賣標的和程序及結果預設的選擇分別是「房屋」、「一般程序」,也可以點選「拍定價格」,看一下過去拍賣成交的紀錄,幫助自己之後出價比較知道要抓在什麼範圍。 法拍查詢結果法拍查詢結果示意圖如何評估是否購買?建議從 3 個地方著手: 法院公告地訪查 調閱謄本法院公告道路用地買賣該注意的項目 拍賣次序 第 1 拍底價通常會落在市價 ~ 市價的 9 折之間,如果流標會再打 8 折進入下一拍次。 如果到第 3 拍還是流標,就會出現「應買」的狀態,可以直接用第 3 拍的底標價購買。招標 3 個月都沒人要買的話,就會進入第 4 拍。 4 拍都流標的話,會重新啟動一輪法拍流程。 法拍屋的降價幅度 好的物件大多會在第 2 或 3 拍就賣掉,搶手的話甚至第 1 拍就有人投標。 ★ 通常投標時,出的價不會高過前一次拍賣,不過還是會有例外! 點交 主要分點交和不點交 2 種,想投入法拍,一定要學會! 點交:查封時已經是空屋,或債務人自住。 不點交:查封時裡面有合法居住的人,或非法占用的人,得標者需自行處理。 另外,還有「部分點交」,顧名思義就是非完全點交,也許房子的部分不點交,其他如公設、停車位 … 屬於點交的範圍。

但台北市向來是政策領先地區,一旦推動成效不俗,不排除全台各縣市會跟進,讓衝擊擴散到全台,因此,提醒全台的道路用地地主都應謹慎面對。 至於受到衝擊的地主,當前仍有三方向可因應,陳碧源表示,一來如果屬於未確定的交通系統用地,可等台北市府解編或主動申請解編,讓土地價值全面回復;二來可等台北市府主動徵收,會有公告土地現值約1.2倍的收益;最後也能看看是否能納入都更開發案,雖然時程較久,但權利變換的價值也會比較貼近市價。 道路用地有何用途? 1.您在等政府徵收道路用地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價值日益滑落,既成道路不徵收已成既定事實,政府財政赤字,高達八兆元徵收預算遙不可期,財團收購捐地抵稅也已禁止( 台北市抵稅最多也只能16%,不如賣掉 ) 。 2.道路用地可當祖產留給子孫嗎? 可以,可以代代相傳,但子孫持分越分越少而且日益貶值未來容易起紛爭或是未辦繼承遭政府代管,絕非所願吧! 3.道路用地可抵所得稅、遺贈稅嗎? 可以,但綜所稅最多只能折抵道路用地公告現值16%,而遺產稅現在只徵收10%用道路用地折抵更不划算。 4.道路用地在門前,賣掉怕被圍堵嗎? 既成道路雖私有尚未補償,但地主無權圍地私用,只能痴心等候補償,已賣掉之道路用地多是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所以更無私用圍堵情事。 5.道路用地需全部所有權人蓋章同意買賣嗎? 不需要,只要部份持有人就可做部分轉讓。 6.道路用地賣掉需繳增值稅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買賣移轉過程沒有任何稅務問題。 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 因為建商要蓋房子,需要使用容積移轉獎勵來降低成本,會收購道路用地的一般有,土地開發公司,房仲業者,個人投資客,建設公司,但最後也都是賣給建設公司,因為幾乎也只有建商才有容積移轉的需求。 有些人說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 1、不能說沒有用,應該說用不到,因為說要抵稅,那太划不來,只能抵一點點。 2、而且有公告現值,老人年金就不能領,各種福利隨著消失。 3、如果要容積移轉,地主要有一塊500平方米( 相當約151坪 )以上的建地(7/1號後改為1000m2)。 4、道路用地地主賣出以後,建商是捐給當地政府,以換取容積移轉的獎勵,但對那塊地並不會有影響,很多人分配到的路地可能是在自己家門口,或者用來停車,不知道的人會怕自己家門口會被封起來,或者是車也不能停了,其實是不會的,只要被規劃成道路,就沒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改變這個道路,這是人民的通行權力。 一般仲介購買後在賣給建設公司,賺取差價,例如購入價是 30%的公告現值,但賣出賣 50%不等,意思就是說地主賣出土地,最後真正到建商手上已經經過好幾層,地主等於被剝削了好幾次,當然建設公司也有在購買土地,不過土地開發公司和很多中間人都想賺取抽成,很競爭,所以很多人都被中間商以較低的價格收購了。 關於持分的問題,有些地主想要賣,但她不敢賣,可能是因為兄弟親戚的關係,但是其實路地的持分是可以直接買賣的,也不會影響其他持分人權益。 財部修法防堵非現金捐贈將排除抵稅 這項修法動作一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可杜絕利用土地、靈骨塔、電腦軟體、股票、圖書古畫等實物捐贈節稅行為。 現行所得稅法第十七條規定,列舉扣除項目的捐贈扣除額,准許納稅人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二○%範圍內,可以申請扣除;對有關國防、勞軍的捐贈及對政府的捐獻,則無金額限制,全數均可列為綜合所得的減除項目。一般民眾除了捐贈政府機構者,可全額扣抵外,若捐贈財團法人醫院或文教基金會者,可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二○%,若捐贈私立學校者,可扣抵五○%。 稅務人員說,過去以現金捐贈為節稅管道,均是由會計師協助高所得者處理,但在民國九十一年之後,捐地節稅與捐贈靈骨塔等節稅管道暴增,目前非現金捐贈逃漏稅手法,普遍由財務顧問或土地代書等仲介集團,在背後協助高所得者處理。 為防範富豪透過各種奇怪的非現金捐贈手法逃漏稅,財政部決定一勞永逸研擬修正所得稅法,將「非現金捐贈」排除在列舉扣除額抵稅項目,未來只准以現金捐贈抵稅。 為什麼有人要收購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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