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3日 星期六

近幾年來土地買賣行為開始在農村盛行,然而土地流轉才是國家一直以來所推行的。土地流轉主要是指通過轉包、入股、合作、租賃等方式出讓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權歸「農民」所有,經營權臨時/長期轉讓給「他人」

 買到建築基地內或社區內的私設收購道路用地可以擋住不讓別人使用或要求通行費嗎? 路地重要考量點之一: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得標前地主已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給其他人使用,得標後要繼受嗎? 路地重要考量點之二:袋地通行權 袋地通行權之通行償金 袋地通行權無效 若為分割地號,且分割前的原地號臨路可通行,則不能主張袋地通行權 其他相關問題 法院袋地通行權之確定判決可以代替申請建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嗎? 如果買到上面有房但借用給第三人的土地,可以要求拆屋還地嗎? 如果想標的地沒有直接連通到公路,須經過前面另一塊土地,投標前需考量什麼? 有建物的話,要看該建物有沒有保存登記? 沒有建物的話,要看過去兩地是不是同一地號? 「道路」的概述 「道路」是公權與私權的交界領域,在土地開發中是最難的部分,如果不懂路的話,買到建地有可能變廢地,所以,路地的所有權關係、相關法令限制是投資前必做且要仔細做的功課。

【補充】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法制化:可以有期限而廢止 ➜ 釋字第 776 號。 得標前地主已出具土地使用權收購道路用地同意書給其他人使用,得標後要繼受嗎? 用例子來說明:假設小白有一塊地(A 地),地中間穿過一條未徵收且未開闢的路地(D 地,屬於私人道路),將 A 地劃分為 B、C 兩區塊。(如下圖)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舉例 (1) 假如小白把 A 地中 B 區塊賣給小黑,小黑除了買到 B 肉地,還包含 D 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其效力及於繼受人,所以小白不能擋住小黑通行與使用。 (2) 假如小白之後又把路地(D 地)賣給小花,或 D 地被拍賣由小花得標,這時,小花可以擋小黑通行與使用,因為土地使用效力不及小花,只對當事人有效。 道路用地買賣怎麼解決通行使用的問題? 小黑被擋住通行與使用後,可採用的解法有 4 種:

瀏覽一些相關網頁,果然找到那篇新聞,文中指出,近幾年來土地買賣行為開始在農村盛行,然而土地流轉才是國家一直以來所推行的。土地流轉主要是指通過轉包、入股、合作、租賃等方式出讓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權歸「農民」所有,經營權臨時/長期轉讓給「他人」進行種植,且農民每年還能通過土地流轉獲取一定的費用,土地流轉對象為農業種植戶、農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種植群體。 土地買賣主要是農民將農村土地以商品的形式出售給其他非農業企業用於修建房屋、廠房、開採礦物等行為,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民對於土地只享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無權買賣。 土地買賣稅道路用地誰來付這可以分為「賣」方負擔、「買」方負擔、「持有土地者」負擔三塊。 賣方負擔:土地增值稅( 其中稅率又可分為一般土地稅率和自用住宅稅率 )、財務交易所得稅(舊制)、房地合一稅(新制)。 買方負擔:印花稅、契稅。持有土地者負擔:房屋稅、地價稅

內政部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了解土地座落位置、形狀、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 ps. 這 2 個網站都同樣能查詢地號坐標,步驟雷同,下面僅以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舉例。 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 怎麼找土地位置? 搜尋地號的坐標 ➜ 輸入坐標至導航系統(Google Map 和車用導航) ➜ 到現場後,利用周遭其他標的物與目標物間的距離定位 ➜ 找出目標物的精準位置。 (1) 從地籍圖資系統找出坐標 進入內政部地籍圖資系統 ➜ 買賣道路用地選擇縣市、鄉鎮市區、地段號 ➜ 點擊「查詢」 ➜ 在搜尋到的地號框框按滑鼠右鍵 ➜ 取得此位置坐標 ➜ 顯示位置。(範例如下圖) 地籍圖資系統查詢坐標 (2) 複製坐標到 GOOGLE 地圖和導航系統抓定位 「顯示位置」框框中的 2 種坐標會有些許誤差,最好都使用,互相比對: 緯經度:通常用於 Google 導航的坐標。

買黃金至少隨時想賣就賣價格透明或把道路用地賣了買養老年金 幫子女買房出頭期款 兒子結婚的聘金、道路用地女兒出嫁的嫁妝 小孩創業自立自強的築夢基金 培養孫子的教育基金 數不清有多少實實在在的用途,都很清楚的透露出,把重點放在周遭當下正在發生的人事物,才是對道路用地多數地主來說能產生最高C/P值和價值最大化的機會,沒理由錯過吧? 泰瑞會有這樣的講法,不是站在買方的角度,說一定要立即賣地,是因為看過太多真實的情況後,才會有這樣的體悟,很多賣了道路用地的地主往往不是真的缺錢,而是把用不到的道路用地透過買賣得到的價金,來準備那些對未來更重要的事情,所以與其說那先放著再等等想想,我覺得想清楚當下的準備都做足了嗎?這比較重要吧。 說到這就讓我想起一位賣地給我的地主,他因為女兒早年出國唸深造後,在國外結婚就業定居了,他自己退休後每天爬山身體很健康,經濟上衣食無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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