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少年期骨骼生長快速時才被發現,此時期男與女發生比例為1:8(註十 三)或1:9(註十四)。 上述的分類方式,因神經、關節炎護膝肌肉和骨骼相互影響,所以在神經病變性、肌 肉病變性及骨性病變性的脊椎側彎病患中(註十五),某一種疾病可能與其他兩 種重疊,而無法將其完全的分割成單純只屬於某一類。 四、脊椎側彎的徵狀 人體的脊柱,包括七節頸椎、十二節胸椎、五節腰椎、五節薦椎、四節尾 椎所構成,正常人可以做前彎、後仰、左右側彎的動作。但脊椎側彎的患者,依 照其彎曲位置,可分為頸椎彎曲、胸椎彎曲、腰椎的 S 形彎曲、倒 S 形彎曲、 C 形彎曲、倒 C 形彎曲等等。大多數的病患都一開始都沒有明顯的症狀,偶爾會 感覺到背痛,但脊椎側彎嚴重者可能會直接影響到心肺功能(註十六)。 五、脊椎側彎的診斷與治療 (一)診斷 在國外,學校和社區對脊柱側彎學童進行的篩檢。從 60 年代開始,歐美各 國即相當重視,由於美國政府在 70 年代對中小學學生實施脊柱側彎篩檢,嚴重 需要開刀治療的患者已經大幅減少(註十七)。目前醫界對脊椎側彎患者的檢測, 常使用的方式如下列: 1、前屈身檢查法(Forward bending test):
「望聞問切」,是醫師 診斷任何疾病的基本功,也是老祖宗千百 年來流傳下來的智慧。醫療護腕推薦頸椎病的臨床表 現,多半繁複而非專一,常常又會因長期 的生理異常而導致身心症或是自律神經失 調。診治這類病人時,醫師最需要做的, 是「望」:關愛的眼神;是「聞」:用心 傾聽;是「問」:詳細詢問病史;絕對不 是「切」:檢驗/檢查而已(如抽血、X 光、電腦斷層、磁振造影、神經傳導等)。 只可惜,現今的醫療行為求快(效率)求 利(效益),「不聞不問,只切不望」早 已成為常態。沒有正確的診斷,反覆的吃 藥、打針、檢查、復健、甚至開刀,反而 製造更多的病與病人,導致更多的醫療浪 費與不幸。 以前農業時代,一般人的生活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隨著時代 的變遷及科技的日新月異,帶來了便利的生活,也造就了很多3C產 品的誕生,進而改變了大眾的生活型態。現代人的生活也因此有了重 大的改變,放眼望去,人手一電子產品,無論是平板電腦又或是手機 等,這樣的生活型態讓許多人成了低頭族。
三 摺疊式盲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視障身心障礙證明正 本(新制 ICF 第二類 01))得替代 診斷書。 四 四腳手杖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醫療護腕推薦替代診斷書。 五 拐杖(鋁合金)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六 拐杖(不銹鋼) 付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醫療護腕推薦,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七 摺疊式助行器(鋁合金) 台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證明者,得以身心障礙 證明正本替代診斷書。
常重要。以下是一些保護腰部的方法: 維持適當的體重:過重會增加腰部負擔,容易引發腰部問題,因此需要注意控制體重。 適當運動:進行適當的運動可以增強腰部肌肉,提高醫療護腰的穩定性,減少腰部受傷的風險。例如,可以進行一些有氧運動、腰腹部訓練等。 正確的坐姿和站姿:保持正確的坐姿和站姿,避免長時間維持同一個姿勢,可以減少腰部負擔,減少腰部問題的風險。 注意揹重物的方法:揹重物時,應該使用雙手握緊物品,頸椎壓迫頸圈靠近身體揹,避免長時間單側揹重物。 避免突然轉彎:突然轉彎可能會對腰部造成傷害,因此要避免突然轉彎。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證明正本。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二、本會「醫療輔具暨 鑲牙申請作業」系 統有申配義眼紀錄 者,得免附診斷證 明書或身心障礙證 明。 其他醫 療輔具 ( 項 目 如附錄 一)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身障 或身體孱 弱人員 依 器 具 使 用 年 限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保合約醫 療院所診斷 證明書正本 或效期內之 身心障礙證 明正本(除 外項目,請 見備註),醫療護腕推薦並 於診斷證明 書敘明申請 輔具項目。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各 級榮院 一、手杖得由受理申請 單位開具之評估紀 錄表替代診斷書, 評估紀錄表格式如 附錄二。 二、盲杖、四腳手杖、 拐杖、摺疊式助行 器、一般型輪椅、 洗澡、便盆兩用椅 輔具得檢附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申請(詳附錄 一備註)。 三、義肢類需具肢障身 心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應先依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 規定申請給付,並 達附錄一之最低使 用年限後,因需要 而重新製作者始得 申請。得依實際需 求申請雙側義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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