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室內設計哲學中看到作者將家具以最基本之分類法,將家具
分為三種:服務我們軀體的;服務我們所有物的;還有服務我們的感官的。系統家具顧名
思義也就是家具,當然不外乎床、桌子、架子、置物櫃、衣櫃、餐具櫃…等等只不過在材
料選擇及施過程不同,但在設計與業主之溝通,人要符合一般家具設計之要點一樣要符合人體工學,一樣要具備美觀性。(註十二)床、沙發和椅子屬第一種分類,雖然功能很基本,會比較考量他們之外形。第二種則是容納我們所有物的─桌子、架子、置物櫃、衣櫃、餐具櫃、茶几、床頭櫃、壁櫥、書桌….等,低甲醛木地板的功能都是放置我們的所有物,具有非單一之機能性。再則是鉸鏈、把手、門把、
栓這些五金及裝飾性材料加強了櫃子的功能及裝飾性具有視覺效果,也就是前述的第三種家具─服務我們的感官。(註十二)(二) 家具與人體工學
人體工學與室內家具間之關係是以人為中心,在室內的最小範圍,此範圍內所存在的
對象是人、家具與生活物品所需要的尺寸。上述前兩者彼此間關係涉及到室內空間的活動
場合。
他們不使用「少數民族」這個詞彙,而稱呼一個人是具有移民背景或是一個外國人。比利時木地板具有移民背景的人是指哪些很脆弱以及需要協助的人,如同他們同類的、具有相同社經問題的比利時人。雖然自1989年後,比利時移民政策有較為顯著進展,但自90年代中期之後,針對其移民政策委員會
(Royal Commissariat for Migrant Policy)
移民政策中的「整合」概念的嚴厲批判聲音則仍不絕於耳。將移民政策解構為是「溫和的專制主義的」和「同質的」(Blommaert &
Verschueren,1992),移民政策中,移民者本身的聲音是被忽略的,他們被視為是被動的接受者,需要服從「整合」的準則。再者,整合部門單方面的從他們的劣勢進行整合活動;新住民在社會中的能動性始終被忽略,政策中嗅不到解放和賦權的概念涵蓋於其中。「整合」政策還有個單向傳播的權力關係問題;也就是說,在此移民政策中,移民者和少數民族已經被假定為要使其自己順從、適應於主流社會的文化中。即使語言支配、高教育成就都已達到的最佳環境之中,整合的過程仍可能因為多數團體的不接受而受阻。
以此兩種情感檢驗魁北克的獨立運動,比利時木地板在繼續留在加拿大聯邦體制中的疑懼上,由於寧靜革命後,法語文化的主體性得到相當程度的尊重,許多以往明顯的文化尊卑情況也獲得改善,加上有許多魁北克人進入聯邦政府的高階位置,這也間接強化聯邦政府的正當性。另外魁北克人在脫離的自信心上也是存在明顯問題,特別是魁北克獨立領導者很難說服魁北克人去接納他們所宣傳的獨立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論點。儘管魁北克總理
Jacques Parizeau
曾聲稱魁北克獨立後仍可使用加元,但是對於廣大民間資金擁有者和銀行儲戶而言,這種宣示是無法令人完全信服的。因此而導致資本流失是可預期的結果。事實上,在
1995
年公民投票前,魁北克許多大金融企業主唯恐獨立局勢帶來不利影響,紛紛抛售股票,尋求新市場,大量資金流出魁北克的
擔憂也成真。回觀比利時的情況,的確我們可發現一些比利時內部兩大族群衝突的潛在因素,例如在經濟上,弗拉芒區經濟發展超越瓦龍區,為爭取更大的經濟自主權,不願背負資助瓦龍區的負擔;政治上,地方分權逐漸弱化聯邦政府的象徵性與實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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