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九 膠頭 只 消耗品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註記: 一、本表所列之輔具項目,若需特製輪椅,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開立之診斷書(敘明申請特製輪椅)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等資料報會專案審核。 二、本表所稱「經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專業量製」,醫療護腕推薦係因其項目屬特殊醫療輔具, 需依個別需求量製,可親至臺北榮民總醫院身障重建中心或合約單位量製,或配合該中心、合約 單位國內巡迴服務時親臨訂製;若義肢申請者無法親臨該中心或合約單位配置,受理機構亦可協 調該中心或合約單位另行派員主動服務量製。 三、附錄一列屬同功能性輔具項目及申請限制: (一)第一項至第六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二)第七項至第九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三)第十項至第二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四)第四十一項、四十三項、四十四項、四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五)第四十六項至第四十八項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六)第四十九項、第五十三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七)第五十項至第五十二項、第五十四項、第五十五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八)第六十六項、第六十七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九)第七十三項、第七十四項屬同功能性項目,於使用年限內擇一申請。 附錄二 手杖配發評估紀錄表
運動時要自然呼吸切勿憋 氣。若是剛受傷的急性期,應多休息暫時勿運動。 1. 收下巴運動:醫療護膝推薦可放鬆頸部關節及減少神經壓力。 站直或坐直,先將頭維持在正中姿勢,往後收下 巴,讓後頸有緊繃感維持 10 秒後放鬆,一次做 10 下。 2. 牽拉運動:可伸展僵硬的頸部肌肉以舒緩肌肉並減少頸神經壓力。 此動作為漸進、緩和的伸展運動,每下停留 10 秒,同一方向做 3~5 下,伸展的程度以感到肌肉緊 繃或有輕微痠痛即可。牽拉方向為左右側邊 ( 圖一 ) 及左右斜前側 ( 圖二 )等。 圖一 圖二 認識脊柱側彎---物理治療篇 台北榮民總醫院 復健醫學部 物理治療師 陳薇如 Ø 如何發現醫療護膝推薦脊柱側彎? l 高低肩 l 骨盆兩側不等高、甚至往一側突出 l 大小胸 l 身體往前彎腰時發現背部有一側隆起 (圖片來自 Advocate Medical Group) Ø 脊椎側彎之成因 1. 先天性脊柱結構異常(骨骼結構異常如半椎體、肋骨缺
各項特製輪椅檢附由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 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斷書及評估表。詳附錄一。) □成人鋁合金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鋁合金高背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升撥腳靠) □不銹鋼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不銹鋼特製輪椅(活動扶手、升撥腳靠)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醫療護腕推薦重心後移,活動扶手,活動踏板,升撥腳靠) □不銹鋼高背特製骨科輪椅(活動扶手、升撥腳靠) □不銹鋼高背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不銹鋼加重型輪椅(固定扶手、固定踏板) 座寬 18 吋 □不銹鋼加重型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座寬 18 吋 □不銹鋼加寬加重型輪椅(固定扶手、固定踏板) 座寬 20 吋 □不銹鋼加寬加重型特製輪椅(活動扶手、活動踏板) 座寬 20 吋 頸部及軀幹用支架 7.頸圈: 頸周長: 吋 肩高點至下巴: 吋 (如附圖) □頸圈(MIAMI J) (附量測表) □頸圈(硬式)* □頸圈(軟式) □四柱式頸支架(附量測表) □胸頸支架(附量測表) 8.圍腰: 肚臍圍: 吋 □圍腰(加強型) □圍腰(加強、加高型) □透氣型圍腰(單層) (圍腰類需附量測表) 9.背架 (附量測表) □透氣式騎士背架 □透氣式騎士泰勒背架 盥洗如廁輔具 10.□洗澡便盆兩用椅 醫師(職名章):
1.人體測量 身高: 公分 體重: 公斤 2.坐姿平衡 □良好 □雙手扶持尚可維持平衡 □醫療護膝推薦雙手扶持難以維持平衡 3.感覺 □正常 □異常 4.壓瘡部位 □無 □有,大小____公分 ×____公分,位置: 5.輪椅尺寸量測: 座寬 __________吋 座深 ___________吋 座寬=測量臀部最寬的部分加 1~2 吋 座深=測量臀至膝窩長度醫療護膝推薦減 1 吋 6.特製輪椅類型: 小腿靠 可拆腳踏板 升降腳踏板 扶手形式 扶手樣式 □不銹鋼特製輪椅(活動踏板) x ● x □不銹鋼特製輪椅(升撥腳靠) ● ● ●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 (輪椅重心後移) ● ● ●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x ● x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 ● ● □不銹鋼加重型特製輪椅 x ● x □不銹鋼加寬加重型特製輪椅 (座寬 20 吋以上,體重 100 公斤以上) x ● x □不銹鋼型加寬加重型輪椅 (座寬 20 吋以上,體重 100 公斤以上) x x x 固定式 全長式 □不銹鋼加重型輪椅 x x x 固定式 全長式 □鋁合金特製輪椅(活動踏板) x ● x
三.因情形特殊,經專案報請本會核准者,得不受申請年限之限制。惟附表內所列各項目輔具(助聽器、 眼鏡、義眼、其他醫療輔具等四項)以一年申請一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備之西醫健保合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聽力圖及驗光單,須符合自開具之日起三個月內 之期限。 附錄一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次 醫療輔具項目 醫療護腕推薦單位 使用年限 受理機構 備註 一 手杖(鋁合金)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二 手杖(不銹鋼) 支 二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新制 ICF 第 七類 05)、平衡機能障礙(新制 ICF 第二類 03)或行動障礙證明者,得 以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受理單位 出具評估紀錄表(附錄二)替代診 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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