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

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由此可知: ★計畫道路: (地籍圖上有顯示,但尚未施工)為已經市計畫公告的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上均有標示

 五、已達都市計畫道路寬度,如因排水設施未臻完善,確有施工改善必要者,經提「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徵收現有道路土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準用基規定辦理。 六、都市計畫道路屬建築法規或民法規定已留設或退縮之道路用地,不適用本基準之規定。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 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道路用地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由此可知: ★計畫道路: (地籍圖上有顯示,但尚未施工)為已經市計畫公告的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上均有標示;而都市計畫道路最小為4米,再次即為8米以上的道路。買賣道路用地於民國69年「都市計畫法」通過施行前,政府開路都未予補償,所以道路用地的所有權人都是私人持有,當「都市計畫法」施行後,政府新闢馬路皆依法補償之。 ★既成道路:

一類為民眾長年行走形成的既成道路用地,估計要完成徵收需6000億元。 行政院93年撥款15億餘元,給各地方政府分配辦理補償,台北市因所佔既有道路的比率較高,分配得4億多元,將陸續辦理公告標購作業,由土地所有權人自提價格標購,從價格最低的優先辦理徵收補償。由於這項計畫是中央訂定的暫行計畫,是否每年都辦理,要視行政院是否繼續撥款預算而定,非市府能決定。 負責招標作業的台北市政府新工處指出,在有限的經費下,先就都市計畫10公尺以上,已供公眾通行使用的道路辦理收購,但屆時所能收購多少筆數或面積目前無法估算。公共設施用地依規定應以徵收或價購方式取得,但徵收、價購不能低於土地公告現值,以現今財政困難情況下,早期許多土地經開闢成道路,並無法編列預算辦理徵收、價購,實際上許多民眾是改以捐贈,作為抵扣稅金。新工處強調,非計畫道路、或都市計畫道路土地上若有違建或固定式構建物、或土地有其他權利設定、公告徵收註記或涉及司法訴訟案件,均不得參與投標。收購案辦理公開招標,在市府大樓2二樓大禮堂開標,凡投標低於招標底價,由土地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並依序決標至預算額度額滿為止。有意參與投標的地主把握機會踴躍參加,詳情可冾詢27258084。或上網www.geps.gov.tw進行電子領投標。 利用公有地節稅 破功 財政部指出,民眾以高於公告現值價格購入公有地,該土地若經繼承再出售,且公告現值仍低於原購入價格,納稅人將不能按原購入價格計算土地增值稅。這項新規定將使長期持有公有地的民眾無法再「嘉惠後人」,繼承人日後恐有稅負加重的風險,目前許多利用公有地的節稅規劃,將被財政部這項新規定「破功」。 財政部已經在8月27日發布行政命令,明令財政部在79年所做的台財稅第790336801號函停止適用。 79年間的函令主要規定,被繼承人以高於公告土地現值的價格購買公有土地後死亡,繼承人繼承後再行移轉時,准以被繼承人取得公有土地實際價額做為前次移轉現值,計徵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表示,內政部日前針對這類公有土地取得成本高於繼承日當時公告現值的土地,做成新的解釋,認為土地稅法規定公有土地因繼承再行移轉者,其前次移轉現值是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的公告現值為準,因此財政部在79年間所做的解釋已不符合土地稅法的精神。 基於內政部改變對公有土地繼承後再移轉的前次移轉現值認定原則,財政部因此配合修正並刪除79年的行政命令。

響程度 水泥地、綠籬拆除後鋪設瀝青混凝土,完善道路安全。經因素稅收 健全地區性之交通服務路網,促進商業及運輸業發展。 糧食安全 非為糧食生產區,道路用地故無糧食安全上之影響。 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 無就業轉業人口之影響。 建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用地取得由關西鎮公所、新竹縣政府籌措財源。農林漁牧產業 鏈現況用地為道路附屬設施,屬低度開發土地,其中並無 農業、林業、漁業及牧業,對農林漁牧產業鏈無顯著影

權人仍屬原住民族委員會所 有,居民仍在申請中,尚未 取得土地所有權狀,有關這 一情形之原住民保留地應如 何補償? 2.簡報倒數第 2 頁,「徵收之後 安置、道路用地就業輔導具體作法或救濟計畫情形(生存權之保 障)(中低收入戶調查情形)」有甚麼樣的具體作為?1.針對居民為原住民保留地之承租戶且有地上耕作權,本府將知會 工程並請示原住民委員會 徵得其同意,則以協議價購為優先並 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2.本案需用土地之地價補償費將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0 條規定,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期地價。另 外,本案需用土地範圍內並無任何建築物,有關地上物估部分

3、不要選擇「袋地」袋地,無直接聯通對外公路的土地。依法規定袋地地主可借道從鄰地出去,但《民法》第788條第1項有規定:「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意思就是,袋地地主若有開通鄰地道路的必要,得額外給付補償金給鄰地地主。 二、買農地貸款可以貸幾成呢?鄉下農業用地的買賣道路用地一般都是以“分“、“甲“為單位來計算。一分地=293.4坪,一甲地=十分地(2934坪)。 農地價格看地點有算坪賣也有算分賣的,若是精華地價格還會更貴。 但願意承擔農貸的銀行比較少,大部分還是農會在做承貸業務,一般來說,貸款額度在5成左右,農地狀況不好的話,還會往下調,貸款利率也較高所以想買農地的民眾現金準備多一點材會比較保險。 三、想要蓋農舍需要有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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