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上未顯示,但已是現有道路) 就是現有巷道,為具有公用地役權的私有土地,通常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會標示出來,但在地籍圖上則不會標示,寬度多為6米,亦有2米或3米的寬度。既成道路的要件是必需此道路已通行10-20年之久,有兩戶以上的人在通行此道路。 其意指私有土地若供公眾通行數十年有餘,且道路用地便道所有權人從未禁止,應認為已有公用地役權關係存在,可經當地鄉鎮公所將該通路編為既成道路。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既成巷道之認定應以供公眾通行為要件,並應有民法第787條規定之必要通行權及民法第851條、852條規定因時效而取得通行之地役權。又地役權之時效取得期限,應依民法第772條規定意旨,並準用民法第769、770條規定辦理。 公眾通行巷道之認定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且依行政法院76年6月判字第1077號判例釋示:「巷道必須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始構成公眾通行道路,又所謂公眾通行乃指供2戶以上通行之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2條規定,係為辦理建築線指定及申請建築之使用,並無涉及民法787條「袋地通行證」、788條「開路通行權」糾紛,若巷道如確屬該戶唯一出路,應請協調土地合併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所有權人對土地既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國家自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對上述道路全面徵收補償,有關機關亦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若在某一道路範圍內之私有土地均辦理徵收,僅因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關係而以命令規定繼續使用,毋庸同時徵收補償,顯與平等原則相違。至於因地理環境或人文狀況改變,既成道路喪失其原有功能者,則應隨時檢討並予廢止。 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份,不予免徵。 ★私設道路:
其實也沒這麼複雜,我們可以透過財政部稅務試算的功能做出最準確的稅務花費喔~ 土地買賣依據《土地法》規定,道路用地只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後,就無需另繳所得稅。由於只要繳交土地增值稅即可,關於稅賦與稅率的重點,就會集中在土地增值稅的各項減免規定上。 舉例來說,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分為三級,分別為20%、30%、40%,但每個人一生中有一次機會,可選擇採用10%的優惠稅率。而改良土地的相關費用,一旦列入成本,就可以扣除不計等,這些相關規定都可以大幅減少土地增值稅的支出。 土地買賣要注意什麼事項?
本計畫新建橋梁及道路拓寬,徵收用地多為既有道路、農路、水利用地,少部分為農 田,並無林業、漁業及牧業等產業。道路用地本案盡量保持當地原有農田之完整性,整體而言 對農林漁牧產業鏈影響較為輕微。 6.徵收計畫對土地利用完整性影響。 本徵收計畫係因路權所需範圍而劃設,並已儘量以工程克服方式將徵收面積達最小幅 度,因此其土地利用完整性應不致產生影響,如在徵收土地產生土地徵收條例第 8 條 之情事,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該管直轄巿或縣 (巿)主管機關申請
另受贈前之改良費用、增繳之地價稅得減除或抵繳;其為經重劃之土地,還可主張減徵百分之40的土地增值稅,惟上開再移轉土地,如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生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其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期間」,應合併計算原贈與人持有期間。 又如果所贈與的土地係經辦理重購退稅仍於5年列管期間者,一旦辦妥配偶移轉產權登記,即屬實質移轉,其原依重購退稅已退還之土地增值稅款,將依土地稅法第37條規定追繳;所以在決定贈與移轉之前,仍請確實了解並掌握時機,以免因小失大。 Q 移轉房地給子女,道路用地究以買賣或贈與方式稅負較輕? 土地增值稅 A 就地方稅而言: 一、契稅: 買賣或贈與建物,應負擔契稅皆相同,目前稅率為百分之六。 二、土地增值稅:買賣或贈與土地,以一般用地稅率核算增值稅,稅額皆相同。依漲價倍數,稅率分別為百分之20、百分之30、百分之40。 而自用住宅之稅率為百分之10,惟以贈與方式移轉土地,並不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避免嗣後爭議,仍請確實依交易事實申報,以維護課稅公平。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其中第一項有關道路之定義,一般道路用地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法定空地:通常在謄本上會有建號,或者可以去都發局查地號是否建築。 農地:謄本上的「註記」會標註,如果沒有註記,可發文去工務局查有無農地套繪管制。 畸零地 建築執照套繪:大多發生在原本一大片土地去申請建照,但只用了其中一小部分建築,由於『一地不能兩照』,所以剩下的一大塊土地都被該建照套住(如下圖)。 土地分割解套繪 如何解建築執照套繪? 以上圖例子說明,A 地為建地,B 房佔 A 地不到 20%,A 地被 B 房套住,其他區域不能再蓋其他房子。➜ 可申請原地分割,協同辦理法定空地檢討,拿判決書重新分割,重新申請建照。 如何解農地套繪? 並不是所有被套繪的農地都可以解套繪收購道路用地,只有在遇到某些情況或許可以解套繪。下面舉例說明: 假設有一塊農地 A 和另一塊農地 B,欲在農地 A 蓋農舍,但因法規限制不能超過 1/10,A 地面積不夠,故借 B 地給 A 地蓋農舍,即 B 地被 A 地套繪。 某買主買到 B 地,想解套繪有以下 4 種情形:
2023年7月11日 星期二
徵收計畫對土地利用完整性影響。 本徵收計畫係因路權所需範圍而劃設,並已儘量以工程克服方式將徵收面積達最小幅 度,因此其土地利用完整性應不致產生影響,如在徵收土地產生土地徵收條例第 8 條 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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