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A205.456A205.5 小便器A205.5.1 空間:設置小便器之淨空間,不得小於便器中心線左右各 50 公分(圖A205.5.1)。A205.5.2 扶手:小便器二側及前方應設置扶手,垂直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128 公分;平行牆面之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120 公分;兩垂直牆面扶手中心線之距離為 60 公分(圖
A205.5.2)。A205.6 無障礙標誌參考圖示無障礙設施標誌可參考下列圖示(圖 A205.6):圖 A205.5.1
圖 A205.5.2圖 A205.6 57A205.7 停車費繳費機(亭):應設置於便捷、鐵架diy有無障礙通路可抵達之位置,且讓輪椅使用者可方便操作,並符合附錄 1 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8 洗手乳:廁所內如設置洗手乳,應設置鄰近於洗面盆處,設置高度距地範圍之規定。A205.9 馬桶坐墊紙:廁所內如設置馬桶坐墊紙,應設置於鄰近馬桶處,設置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間符合附錄 1手可及範圍之規定。A205.10 擦手紙、烘手機:廁所內如設置擦手紙或烘手機,應設置鄰近於洗面盆處,設置高度距地板面應在 80 公分至 100 公分之間,前面及側面之空
第一章 總則101 依據本規範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67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之。102 適用範圍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依本規範規定。但經檢附申請書及評估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認可者,角鋼diy其設計得不適用本規範一部
或全部之規定。103 一般事項說明103.1 尺寸:本規範中未註明「最大」、「最小」「限定範圍」﹙如 3-5 公分﹚者,所有該項尺寸的誤差不得大於 3%。103.2 圖表:本規範所有圖表,除非特別註者,皆規定之一部份。
104 用語定義104.1 行動不便者:個人身體因先天或後天受損、退化,如肢體障礙、視障、聽障等,導致在使用建築環境時受到限制者。另因暫時性原因導致行動受限者,如孕婦及骨折病患等,為「暫時性行動不便者」。
內部表面材質為商業等級的polystyrol(聚苯乙烯),方便清潔,可達到優化的潔淨儲存環境。玻璃架的高度是可調整
的,外門開啟角度為 90 度時,可方便層架取放。玻璃層架確保即使小型樣品也可妥當儲存,每個層架可支撐 40 公斤的樣品重量。內建門鎖相當堅固,可確保
樣品不會任意被未經授權人員拿取。防爆內裝符合 UL 和 NFPA 的安全規範。並可存放 Class IDivision 2、Group C 和 D 等級的易燃物質,具爆炸性與易燃
物質須放在密封容器內。商業級的 polystyrol(聚苯乙烯),方便清潔,角鋼架diy達到優化的潔淨儲存環境。鑄模的凹槽
確保層架不易翻倒,也方便層架調整高度。密封的除霜水盤依照 UL 標準製造,適合防爆系列的冷藏櫃,除霜後的水會收集在水盤內,請定期清理水盤。LFBFS05W1HC 的內裝可防止易燃狀況,並符合 Class I Division 2 storage offlammable
substances 物質規範。此產品符合 NFPA45 和 NFPA99 要求。角鋼架diy外門活葉可依據擺放空間進行左右側的更換,亦可輕鬆
地更換外門密封條。實驗室冷藏櫃(適合儲存易燃物質與搭配類比式控制器)冷藏櫃型號 LRBFS20W1HC Medline LRBFS12W1HC Medline總容量/淨容量 567/533 公升 343/318 公升
外尺寸 mm(w/d/h) 747/743/1641 597/616/1641內尺寸 mm(w/d/h)(可用空間)600/560/1452 470/440/1452
電力消耗(365 天) 380kWh 477kWh冷卻系統 強制空氣循環 強制空氣循環除霜 自 自動可設定溫度範圍 1℃到 15℃ 1℃到 15℃外箱體材質/漆色 鋼/白色 鋼/白色外門材質 鋼製(無觀測窗) 鋼製(無觀測窗)內部材質 polystyrol(聚苯乙烯) polystyrol(聚苯乙烯)
控制方法 類比控制器 類比控制器溫度顯示 數位顯示 數位顯示箱體內照明 無照明 無照明可調整層架 5 5架尺寸 600/550 mm 470/425 mm層架材質 玻璃 玻璃層架可支撐重量 40 公斤 40 公斤手把 符合人體工學的手把 符合人體工學的手
定或活動式皆可﹚,座椅應防滑,若為平滑者,座椅前緣應略高於後緣﹙斜率約 1/12﹚。604.3 移位式浴間604.3.1 定義:設有固定座椅,輪椅無法直接進入,使用者必須移位至座之淋浴間。604.3.2 尺寸:淋浴間長度及寬度皆不得小於 9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不得小於寬 90公分,長 120 公分﹙圖 604.3.2﹚。圖 604.3.2
圖 603.4 36604.3.3 扶手:兩側牆壁應設置水平扶手,其入口對向牆壁之鐵架diy水平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45 公分,扶手上緣距地板面 75 公;入口之牆壁近外緣處 2 側及座椅靠牆側,皆應設置垂直扶手,其長度不得小於 60 公分﹙圖 604.3.3﹚。604.3.4 水龍頭位置:設於入口側面牆壁,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