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在簽約前還是有很多「眉角」要注意,舉凡土地的產權、性質、稅率與最後的合約等,都是交易過程中需要特別留意的項目,雖然比其他投資商品風險更低。 1.土地的產權是否完整? 道路用地一般而言,產權有兩個重點,首先須確認產權是誰的?誰擁有所有權?是單獨擁有還是多人擁有?產權所有人有法律上的權利能力嗎?第二要注意的是,要確認產權本身有無「瑕疵」。舉例來說,我那長輩的土地買賣要看產權是否被別人限制權力的行使、或被設定抵押權 / 地上權、被扣押 / 假處分 / 查封等。 對法律不熟悉也沒關係,尋找合格代書檢查也是可行的方案喔! 2.容積用得完嗎? 雖然能蓋的房子越多,土地價值越高,但實際上常常會受限於土地的大小、形狀、深度等,造成無法用完容積的狀況。
本計畫在路線及橋梁新建位置勘選、設計上,徵收用地多為既有道路、農路、水利用 地,少部分為農田,買賣道路用地避免穿越與影響既有之聚落空間,減少本徵收計畫對範圍內之社 會現況影響至最低,除此之外,本工程闢建完成後,將可提供民眾便捷之交通服務, 並改善當地擁擠之交通現象,對於現況社會係有助益之效果。 3.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案道路拓寬及橋梁興闢完成後,對於區域產業發展以及觀光發展實為有效助益,應 可提昇當地居民經濟收入,改善社會現況、弱勢族群生活型態。 4.徵收計畫對居民健康風險之影響程度:
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民法有關通行權之說明: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用地。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致有不通公路之土地者,不通公路土地之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他人有通行權者。 *依地方習慣,任他人入其未設圍障之田地、牧場、山林刈取雜草,採取枯枝枯幹,或採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 【最近報導】 既成道路土地標購正式上路
(四) 永續發展因素評估: 1.國家永續發展政策:根據 98 年行政院修正之「永續發展行動計畫」,推動與落實永續公 共工程係我國重要的永續政策,道路用地擴寬及橋梁新建完工後,強化瑞穗生活圈整體 路網結構,提昇交通運作效率,降低能源的損耗,即是一種透過有限資源利用的方式, 來達到維持既有生活品質之目的,本質上符合永續工程的精神。 2.永續指標:目前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主要係採用第二版國家永續發展指標系統為 基礎,爰此,本計畫亦使用此版本來檢視本工程對永續指標之影響 。第二版國家永續 發展指標共分為環境、節能減碳、國土資源、生物多樣性、生產、生活、科技、城鄉3 文化、健康、福止、治理、參與等 12 個面向之評估指標。依據交通量預測分析結果, 在縣道 193 線完成拓寬後,道路服務水準皆有明顯之改善,平均服務水準皆可從 D 級 提昇至 A~B 級,且降低行車成本,節省能源消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除此之外,
A 地已變為非農用 ➜ 變更使用執照。 B 地已變為非耕地。 若 B 地很大,比例多於農舍可蓋的比例,可分割 B 地解套繪。(手法類似上圖解建築執照套繪的例子) 買下在 A 地上的農舍並拆除,註銷建照和使用執照。 買到建築基地內或社區內的私設收購道路用地可以擋住不讓別人使用或要求通行費嗎? 要從想擋住的人是誰來看。 假設甲、乙兩地相連,乙地已開發,且有一條私設道路鄰接甲地(如下圖): 土地使用權 非乙地共有人:要有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甲地不可用乙地的私設道路,需取得乙地共有人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才能使用。
2023年6月12日 星期一
將可提供民眾便捷之交通服務, 並改善當地擁擠之交通現象,對於現況社會係有助益之效果。 3.徵收計畫對弱勢族群生活型態之影響: 本案道路拓寬及橋梁興闢完成後,對於區域產業發展以及觀光發展實為有效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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