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 星期三

若有此情形需雙方合議責任歸屬,並加註合約書中,通常套繪由地主負責解除。 套繪解說 連結五 土產權是否有地上物、越界建築、出租情形(買賣不破租賃)、建物土地謄本、土地使用分區、分區使用回饋金

 三、私設道路: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透過專業的寬頻房訊道路用地團隊,我們可以提供您相對合理的操作建議,寬頻二十年來建構了完整不動產諮詢與買賣服務,除了創業初期深耕於法拍屋市場外,近年來也與各大建設公司達成數百筆建案商業合作,透過具備穩定經營能力的寬頻房訊來進行公共設施保留地處分,能讓您的道路用地收益最大化。 訂定「臺北市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及用地徵收審查基準」,並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臺北市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及用地徵收審查基準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使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都市計畫道路開闢暨用地徵收審查有所依據,特訂定本基準。 二、都市計畫道路之開闢,以未達都市計畫道路寬度,並以完整街廓為範圍。但因財源問題,無法以完整街廓設計施工,而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以打通阻塞路段方式開闢: (一)因少數建物、圍籬、圍牆、溝渠、墳墓或其他障礙物阻塞造成交通瓶頸者;且其阻塞路段,其長度未超過該街廓段都市計畫道路寬度之五倍或同一街廓全長四分之一者。 (二)不符合前款規定,但因地區發展、公共安全及交通需求等因素而有急迫開闢必要者。

(2)自來水(地面水)使用自來水灌溉不需鑿井取地下水,確實方便許多,但抽地下水只需電費不水費,而自來水卻需要水費,農業用水如此龐大,就有民眾私自接水,來避掉水費,但需注意這會有“竊水罪“的問題,最重可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喔! 向水資局申請自來水,流程如下:→道路用地需確認附近有無自來水管線可供接水,否則單獨接水成本會很高 →農地上需有“有門牌的建築物“才可向水資局申請供水 →建築物不一定要是農舍,可以申請蓋“農業資材室“、”農機室“,比申請蓋農舍容易。 →向水資局提出“地面水水權登記申請書“檢附農業用水證明及相關文件 註:一般缺水的地方,大部分也缺電,需再跟台電公司申請用電

二 貸款時間 貸款與否直接影響買賣過戶時間,較低金額500~3000萬貸款總交易流程約一個月,而政府落發布錢防制法後,較大金額5000~50000億貸款需送回銀行之總行做審核,銀行子公司與母公司作業一來一通常流程約三個月內。 道路用地土地貸款利率更新 連結三 買賣稅金較為大筆的稅金如下:賣方:土增稅、地價稅(分算)、房地合一稅。 買方:契稅(有建物)、代書費、印花稅、登記規費等。 土地增值稅概念 連結房地合一稅概念 連結四 套繪證明需先查詢土地現況套繪情形,確認此標的並無建物套繪,若有此情形需雙方合議責任歸屬,並加註合約書中,通常套繪由地主負責解除。 套繪解說 連結五 土產權是否有地上物、越界建築、出租情形(買賣不破租賃)、建物土地謄本、土地使用分區、分區使用回饋金、周邊嫌惡設施、市場成交行情等,一般於市場品牌公司大多皆能提供完整產權調查報告書,務必詳閱。

乙地共有人:彼此間不能阻礙使用 乙地共有人間彼此不能擋住對方,就算是共有物分割後留下共有路地,共有人也不能擋。 若外人(原本非乙地的共有人)買到乙地中的一部分肉地(未建築的地)和一部分路地(假如肉地 1/3、路地 1/3),與其他乙地共有人間彼此不可互擋。 如果外人只買路地(假如 1/6),同理收購道路用地,外人與其他乙地共有人間彼此不可互擋。 如果外人買肉地和一小部分的路地(假如 1/100),同樣所有共有人間不能互擋。 路地重要考量點之一: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任何建築在完成保存登記,申請合法權狀前,須先取得使用執照(使照),而欲取得使照,就得先接通水電管線,如果會經過私人道路,需取得路地地主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來埋設管線。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不只用在路地,一般的土地也用,但由於法規對它的規範並不嚴謹,所以需特別小心它可怕的地方: 土地上蓋房子申請建照可以不用租賃、不用設地上權,道路用地買賣只要一份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就能永遠無期限使用(相當於『借地建屋』),除非房子正式申請拆除、註銷執照才可解套。

鑿了一個井,費用非常高,若 以折現方式,道路用地他們沒有能力及經濟條件去重新鑿井,既然現 在要道路拓寬請他們遷移,需重新鑿井才能耕作、有生計收入。我希望有關單位能為我們農民著想,他們現在不可能放 棄耕作,也無法再去外面找工 作,這方面希望能為農民著想。既然要拆,他們的農作物灌溉都要沒問題,謝謝。1.有關設施復舊將依照「花蓮縣興 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 償救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屆時辦理地上物查估時將會為居民做詳細說明,未來可選擇拆遷 復舊或領取補償費。 2. 經查鶴岡段 107 地號非在本工程範圍內。土地補償金額如何計算,買賣道路用地是會有主辦單位與地主之間對市價不同認知的情形?有關徵收補償,本案係依據土地徵 收條例第 30 條規定,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本案預計於今年九或十月召開協議價購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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