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9日 星期四

這長期也產生大眾誤解認為道路用地是屬於政府的,但是對於持有道路用地的地主來說往往覺得很諷刺,您說是嗎? 道路用會影響我的通行權?賣掉會被圍路堵住行走出入嗎? 經由都市計畫規劃成道路用地後,依法就需無償提供給大眾通行,而不得佔用、收取私有土地過路費

 將依據花蓮縣政府所訂定之「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 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規定辦理,相關補償救濟方式皆依其辦理。另針對中低收入戶補償已有 明文條款,未來辦理協議價購說明會及地上物查估作業時,皆有 專業人員與土地所有權人做詳 細說明,若有居民符合其資格買賣道路用地, 屆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 辦 理補償作業程序。 長-余新德先生104.8.61.原本 50 年以前,土地被道路 占用,現況為道路使用,現 在屬於徵收範圍內,是否有 補償?2.積水問題,低窪地方,縣 193 線從 81K+760 到 82K+210 比 較低窪的地方,請問是按照 現況道路做拓寬還是會再墊

買法拍屋的步驟 雖然買法拍屋跟一般成屋的流程不同,有比較多的地方需要注意,但其實步驟並不複雜。 法拍步驟 下面的大項將更詳細補充。 怎麼找法拍屋? 可以直接到司法院的法拍屋查詢系統,就能看到道路用地買賣各個法院目前法拍物件的公告,通常一個物件在拍賣日前 2 個禮拜會發出公告。 如果曾經問過做法拍的仲介或代書,留過聯絡訊息,為了增加賺服務費的機率,他看到覺得符合你的條件的房子,就會一直分享給你,就像買一般房子找房仲也會不停推薦你的道理一樣 XD。 建議一開始先自己學會查看法院公告,可從過去成交的紀錄來練習出價,之後真正要投標時比較有自己的判斷。 ps. 若是找仲介,也不會輕易隨之起舞,要知道他們的目標是促成你標中並賺取服務費,所以會引導你出價偏高! 法拍屋查詢 新的法拍屋查詢系統不像前一版本的舊系統那麼多步驟,只要進入查詢頁面後,輸入想查詢的條件,比如執行拍賣法院、縣市、最低拍賣價格範圍、拍別、是否點交 …,點擊「查詢」,就可以找到法院公告。 司法院法拍查詢系統

法拍風險 法拍屋好賺嗎?投資法拍屋的重要心態 & 道路用地買賣競標前一定要注意且審慎評估的 5 大風險 法拍屋學習 法拍屋怎麼買?新手必學攻略,一次搞懂法拍流程、投標、貸款與注意事項 假租約 法拍物件怎麼判斷租賃關係是不是假租約?假租約如何處理並解決? 想買法拍屋嗎?看到可以用低於市價的錢買到房子,你心動嗎?要怎麼購買法拍屋? 這其中有許多眉眉角角和隱藏成本,如果沒有先做好功課,非常容易開天窗、吃悶虧。 本篇文章整理新手必學的法拍筆記,幫助你一次搞懂買法拍屋的大大小小! 本文章之快速連結 法拍屋是什麼? 積欠銀行產生的法拍屋 誰適合買法拍屋? 買法拍屋的基本認知 我適合買法拍屋嗎? 買法拍屋的步驟道路用地買賣 怎麼找法拍屋? 法拍屋查詢 如何評估是否購買? 法院公告該注意的項目 拍賣次序 點交 房屋地址 / 樓層面積 使用情形 & 備註欄

降低民眾配合公共建設的財產損失。 張欣倩議員表示,審視本次陳情事件中,協議價購價格竟有明顯落差,顯示縣府在相關工作中,做得不夠嚴謹,未以民眾權益進行考量,尤其部分土地還是民眾世代耕作之農地,配合徵收的確已影響其耕作與土地價值,更應審慎考量與執行。 賴澤民議員則表示,道路用地之前在山腳路林厝派出所前的瓶頸道路改善,縣府都能發揮最大誠意,協調各方資源與地主洽談終成美談,甚至王縣長還引以為傲的視為重要政績。這條彰化百年大計的東彰道路,不是應該用更謹慎的方式讓權益受影響的民眾降低衝擊嗎? 兩位議員不約而同地表示,希望縣府秉持公平、公開、正義的精神,好好與民眾溝通達成公私雙贏,讓本項重大工程能順利推動,方為大眾之福。 彰化縣政府表示,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反映依本府2016年間(5年前)的市價徵收,但縣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而「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於2018年11月5日始獲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該案於2020年開始辦理用地取得作業,因此必須採取2020年前3年內的市價辦理土地徵收事宜!由於2016年的市價高於2020年前3年,雖經多次向地主說明,但少數地主仍未究原因,提出陳情。縣府工務處指出,這項新闢工程在2020年1月13日通過基本設計審查及路線定線,即依據土地徴收條例規定辦理第一次公聽會及第二次公聽會,並協議價購的查估委託,買賣道路用地查估結果也邀請不動產估價學者和在地不動產估價查師審議通過,針對部分協議價購與民眾認定的價格有落差均在公聽會中給予充分合理的說明。 縣府表示,目前為配合道路開闢施工期程,北段道路經統計後同意協議價購比例高達約7成,後續用地取得程序將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辦理。

前項各款公共設施用地應儘先利用適當之公有土地。 什麼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哪些類別? 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公園用地、綠地、人行步道、廣場 等 … 因為政府徵收經費的預算編列困難,導致許多被規劃成道路用地的私人公共設施用地、私人公共設施保留地還未依法徵收,政府徵收案例稀少,除非因應重大交通計畫,如捷運線路穿越、大規模區域重劃,才會採用協議價購、或用區段徵收,來徵收指定路段的道路用地,這長期也產生大眾誤解認為道路用地是屬於政府的,但是對於持有道路用地的地主來說往往覺得很諷刺,您說是嗎? 道路用會影響我的通行權?賣掉會被圍路堵住行走出入嗎? 經由都市計畫規劃成道路用地後,依法就需無償提供給大眾通行,而不得佔用、收取私有土地過路費。 地主本人也沒有權力圍堵私人名下的道路用地,就算賣出後,收購的持有者也一樣是無法圍堵您門口的道路用地,多數會有人購買是為了捐給市政府換取容積獎勵,做容積移轉的。容積移轉的前置作業需要申請已開闢公文,地上不可有他人佔用,當然不可能會有買下後私自圍堵的情況。買賣道路用地在容積移轉捐贈給市政府後,道路用地實質轉為市政府名下使用,能透過管理養護,不但能增進市容,更減少道路用地被他人佔用的可能性,不會損失任何通行權益,反而更有保障,賣出的道路用地也可於買賣合約中加註買方使用的用途為捐地給政府換取容積獎勵,在契約中保障您的權益,這樣很安心吧? 等政府徵收道路用地?還是賣給建設公司或土地開發商? 因為市政府財政預算編列重點遲遲沒預算沒錢來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中又以道路用地為最大宗,才演變成利用容積獎勵,來給建商誘因,讓建商、建設公司能透過捐地換容積的容積移轉來達成變相徵收的事實,建商透過購買你的道路用地,讓地主能找到一個方式賣掉道路用地,不但地主和建設公司建商都能得到雙贏的局面,政府也能達成最終目的,地主賣給誰其實不是這麼重要,能確實收得到錢,總比苦苦等待好,流程能安心入袋,開價透明合理比較重要,您覺得哪個好呢? 道路用地可當祖產留給子女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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