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 星期五

皆為公司主要客群。 市場差異化經營風格: 不動產買賣分析皆有數據與依據,為市場極少數土地原物料經營數據化風格團隊,我們能給您的是極度專精的『超越通貨膨脹投資角度』與『數據化精準估價服務』

 根據內政部統計,前8月的繼承移轉登記共4萬4978棟,年增約1成,創下歷史同期新高,單看8月則共登記6988棟,也寫下單月移轉新高。而2022年平均每月繼承量體為5622棟,較去年均量5238棟,增加7%,對比其他買賣、贈與或法拍移轉的趨勢來看,繼承移轉數據屢創新高。 8月的繼承移轉棟數將近7000棟,創下歷史單月新高。示意圖/ 預售屋 中古屋 內湖區 內湖 台北 房市 捷運宅。示意圖/ 房市專家胡偉良曾指出,繼承數量逐年遞增的情形和當前的道路用地房屋移轉稅賦太高有關,因為若以贈與方式辦理房產轉移,除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需多繳不少「土地增值稅」外,恐怕還要補繳不少的「贈與稅」,民眾自然會藉由繼承來減少稅賦。 除了繼承數量屢創新高外,先前也觀察到有「繼承移轉平均面積比用買的還要更大間」的有趣現象,不過,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曾指出,雖然繼承宅會有坪數較大的情況,但隨著都更危老風氣,預料繼承的大坪數老宅後況都有改建可能,進而大坪數數量也會遞減,再則小宅化市場乃交易主流,未來也會看到愈來愈多小坪數物件繼承,相關數據無疑均會持續小宅化。 國內目前房價太高但所得卻停滯不前的困境,使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因此有很多父母在思考到底應該提前將房產轉移給子女,還是留以繼承方式來承接較為妥當?

由銀髮族與自閉症孩子家庭所組成的「新北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就是租用林口的社會住宅,打造一個理想家園,進而發展出共居、共食、共耕,甚至今年還將承租一樓的店面計畫開餐廳,朝向經濟自主的方向發展。 (編輯推薦:陳淑芳83歲租套房獨居!獨自租屋前這3項準備,簡易急救、緊急避難能自救!) 2.道路用地住宅合作社的房屋,不一定要集中在同一個地方 由於退休前可能需要靠近自己的工作場域,退休後可能更需要社會福利,因此梁玲菁指出,住宅合作社可以有多間房屋分散,分別具有不同功能,讓社員透過「換屋」方式,有機會在不同人生階段選擇更符合自己需求的住宅。 二、協力共伴:創造深度與廣度 住宅作社如果有一個好的理念,也可以跟不同「合作社」一起合作,以「協力共伴」方式一同推廣。 合作社之間協力

法拍土地投資須評估的 4 步驟 & 應注意的 13 個地雷 NORA2020-12-19 AT 14:21 如果買法拍想像買房一樣,道路用地買賣一次就完成,會建議如何出價呢?? Reply JESLYN2020-12-19 AT 23:51 剛入門法拍,很少第一次就標到(除非你出價很高),我也是標了 5 次才標到的,好的物件真的可遇不可求,還要看你跟它有沒有緣分。 想問你投入法拍的心態是什麼呢?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屬於道路用地買賣投資的心態,自然希望 CP 值越高越好,出價前就會再三估量,最好能比其他競爭者多出一點點就標中; 但如果是想要買來自住,其實有的人會出的

本公司為台中土地原物料買賣最強團隊,台中經營長達十餘年,只要是大台中的土地、建地、農地、廠房、十五期、十四期、十三期、十二期、十一期、十期、九期、八期、七期、五期、四期、單元一、單元二、單元三、單元四、單元五、單元八、十二單元、十三單元、十四單元、水湳經貿園區、九德、高鐵門戶特區、夏田產業園區、北屯捷運機廠、大里三期、烏日前竹、弘富自辦、台中國際機場門戶、神岡擴大產專、商用不動產、工業用地、道路用地 公司皆深入耕耘物件貨源充足。 客源通路類別也十分豐富多元、道路用地包括建商、企業族、置產地主、投資者、外商、自用客、皆為公司主要客群。 市場差異化經營風格: 不動產買賣分析皆有數據與依據,為市場極少數土地原物料經營數據化風格團隊,我們能給您的是極度專精的『超越通貨膨脹投資角度』與『數據化精準估價服務』。 高房價使許多年輕人越來越難買房,再加上高齡化、少子化等因素,不少長輩會想留房給自己的孩子,據統計顯示,8月的繼承移轉棟數將近7000棟,創下歷史單月新高,顯見越多民眾面對繼承程序。

3.捐贈人未以任何方式取得所捐贈土地之利益。 (四)被徵收之土地。(五)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所有權人自願售與需用土地人者。 (六)區段徵收之土地。(七)依都市計畫法道路用地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八)非都市土地經需用土地人開闢完成或依計畫核定供公共設施使用,並依法完成使用地編定,其尚未被徵收前之移轉,經需用土地人證明者,免徵土地增值稅。但經變更為非公共設施使用後再移轉時,以該土地第一次免徵土地增值稅前之原規定地價或最近一次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Q 實價登錄的實施,是否會影響土地增值稅的核課呢? 土地增值稅 A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登錄制度已於101年8月1日起施行,但是目前仍不會作為土地增值稅的課稅依據,請民眾不必太過憂心。 政府為了推動居住正義、促進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並健全不動產交易市場,增列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相關作業,民眾於101年8月1日起,不論自行購買或委託仲介業、地政士買賣不動產,都需要在完成移轉登記30日內,向主管機關(以高雄市為例,主管機關為高雄市各地政事務所)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以改善現行不動產成交案件買方與賣方資訊不對稱的情形。實價登錄的資料,僅提供給民眾購屋、賣屋時作參考,避免民眾因資訊不對等,而造成不動產價格波動情形,而已登錄之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在相關配套措施未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不會作為土地增值稅課稅依據。 Q 蔣君於108年10月1日辦妥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移轉登記,申報移轉現值總價120萬元,課徵土地增值稅25萬元,復於110年9月25日訂約,同年10月15日申報移轉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乙筆,申報移轉現值110萬元,請問蔣君是否符合重購退稅要件?可申請退稅若干? 土地增值稅 A 按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重購退稅必須符合「2年內買、賣」之適用,如為先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再另行購買自用住宅用地,這「賣」的時間,是以「完成移轉登記之日」為準,而「買」的時間,就是以新購土地之「立約日」、或是超過訂約日30日始申報土地移轉之「申報日」為準,予以計算。本案新購土地係於訂立契約後30日內申報土地增值稅,因此應以立約日110年9月25日為計算基準,符合辦理重購退稅的條件,至其退稅額說明如下: 先算出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總額:新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減(出售土地申報移轉現值減土地增值稅)等於不足支付價款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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