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 星期四

碰到有問題或無法確定的地方,必須竭盡所能找到正確答案

從事翻譯時應有的態度1 要力求完美。由於每個語語的詞語的語義不可能完全一致,表達形式也有極大的差異。翻譯時要百分之百忠於原文並不可能。但翻譯工作者必須秉持百分之百忠實,力求完美。這樣才對得起原作者,也才不會辜負讀者花錢買翻譯書的期待。2 要充分利用各種資訊。碰到有問題或無法確定的地方,必須竭盡所能找到正確答案,不能打馬虎眼。方法是查工具書,利用網站上的翻譯相關資源,詢問專家或native speaker,廣伸觸角。3 不可加油添醋,也不可任意刪減。市面上有許多翻譯作品除了錯誤百出外,最常見的毛病就是憑空想像,擅自增添枝葉,不然是遇到難譯處或不懂的地方就視而不見,自動跳過或刪除。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根本無資格從事論文翻譯工作。日文翻譯的建議流程1 先將原文從頭到尾閱讀一遍,同時掌握作者及作品的相關資訊。2 閱讀過程中如果碰到不了解的詞語或表達方式,應該挑出來確認其意思。3 文章內容能完全正確掌握後,即可著手翻譯。翻譯時必須以句子為單位逐句翻譯,不可以採取逐字翻譯的方式,否則容易落入直譯的陷阱。4 初稿完成後,將譯文和原文仔細加以對照,以段落為單位檢查譯文是否忠實體現原文的內容,並就譯文是否自然流暢仔細推敲,調整表達方式。調整時要注意不可偏離原意。5 最後從頭到尾再檢查一遍後,才算大功告成。當然,如果時間充裕的話,可以將譯文擱置數日(所謂冷卻期)後再重新校正,可在冷靜客觀的情況下達到較佳檢查效果。

 


有些英文字,讀音不同時,含義就跟著不同。有些中文字,也是一樣。因此,口譯那些字的時候,要聽對聲音,也要譯對聲音。例如,把「他給我一條鱸魚」譯成ڊHe gave me a bassڋ是對的,但如果把ڊbassڋ讀像ڊbaseڋ,整句就變成「他給我一個低音」的意思。同樣的,把ڊShe needs this costumeڋ譯成「她需要這行頭」也是對的,但如果把「行頭」讀像「杭頭」,整句就變成ڊShe needs this team-leader/shop-keeperڋ的意思。10.18 中、英文都一樣,有些字詞屬正式的、文雅的用語,有些字詞則屬非正式的、俚俗的用語。翻譯時,應該以「文對文,俗對俗」為原則。例如,把ڊHeڇsgoneڋ(= He has died) 譯成「他走了」才一樣俚俗,若譯成「他已逝世/仙世」(= He has passed away) 則變文雅了。把「滅火之道」譯成ڊthe way to extinguishfireڋ才一樣正式,若譯成ڊthe way to put out fireڋڪݭ把火滅掉的方法) 則變成非正式的口語了。10.19 字詞不僅有雅俗之分,也還有前面說過的「專業術語」與「非專業術語」之別。翻譯社在翻譯專業文件時,當然就要用對等的專業術語。例如,把中文法律文件中的「死者」譯成英文時,便應該是ڊthe deceasedژdecedentڋ,而非ڊthedead personڋ。把英文法律文件中的ڊconversionڋ譯成中文時,它可能是「強佔/占用」,而非「改變信仰」。在商業術語中,「頭期款」要譯成ڊdownpaymentڋ,而ڊearnest moneyڋ要譯成「定金」。在醫學術語中,器官的「損傷」叫ڊlesionڋ,不叫ڊwoundڋ,身體或精神的ڊdisorderڋ是「失調」,不是「紊亂」。
 


2.6 中外有許多翻譯社的探討確實都是集中在「信」與「達 」,也就是集中在「原文」和「譯文」這兩個焦點上。例如,在我國,瞿秋白和魯迅便有「寧錯而務順」和「寧拗而僅信」的爭執。4 前者偏於譯文本身的「達 」,後者偏於對原文的「信」。在德國,福利德理赫 (Hugo Friedrich) 提到:在翻譯希臘文學成為拉丁文學的歷史過程中,初期階段是牽就原文,後期階段則是放縱譯文。他認為:翻譯本是一種「與原文的競爭」;不只是「再生」(reproduce) 原文的一切,也是「超越」(surpass) 原文的機會 (12-13)。這種論調便是偏向譯文、寧達毋信的觀點。然而,對趙元任以及對他所推崇的波斯蓋特 (J. P.Postgate) 而言,翻譯應該只有「信」這一個基本條件或優點:「誰翻譯的跟原文最近就是誰翻譯的最好」。5 對葛傳槼而言,「無論怎麼譯,總該忠實於原文或原詞」,而「說 “信” 也好,說 “忠實” 也好,翻譯必須在把原文變成另一種文字時,做到不增、不減、不改」(234)。這種「翻譯唯信」的論調,是偏向原文。2.7 不管如何,翻譯確實應該做到「信」和「達」這兩個基本目標。可是,「信」和「達」有時是相互衝突的。原文若原本不通不順,信於原文的譯文便應該照樣不通不順。如果為了「達」,把它譯成既通且順,那便是沒有「信」。例如,在 Faulkner 的《此聲斯氣》(The Sound and the Fury) 裡,Benjy 是個白痴,他常說不通不達的話。當他說 “I could hear the roof” 和 “My hands sawthe slipper” 時,你不能自作聰明把兩句譯成通達的「我能看見屋頂」和「我的手摸得到拖鞋」,那樣就不是白痴的話語了。2.8 翻譯如果有第三個目標,那必須是「雅」(古雅、高雅) 嗎?很多人不以為然。例如,林語堂說:翻譯有忠實的標準、通順的標準、和美的標準。他認為:翻譯藝術文 (詩文戲曲),不是「雅」字所能包括 (33)。他不滿意「雅」字,但他並沒有建議別的字眼,雖然「美」或許就是他的選擇。何欣轉述胡適的話說:「胡博士談到翻譯的標準,他說嚴又陵說好的翻譯是信、達、雅,嚴先生說的雅是古雅,現在我們如不求古雅,也須要 “好”」(66)。提倡白話文
的胡適顯然不要「雅」,而要「好」這個字。思果認為翻譯的三原則應該是「信達貼」,而非「信達雅」:「學翻譯的人,先不要求譯文精彩,先求精確妥貼」(18)。劉重德認為「信達雅」應改為「信達切」,而那三字的英譯為faithfulness, expressiveness, closeness (30)。李季認為翻譯的標準應該是「信達化」:對他而言,魯迅的譯文「大都達到信達化的標準」。6 至於許淵沖,他則認為那三字訣應該變成「信達優」:要先優而後雅 (418)。7 思果、劉重德、李季、許淵沖等,跟林語堂、胡適一樣,都覺得「信達雅」有更動第三字的必要,他們都各有其道理,但每人的想法不一,關注的重點相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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