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在當地也不被徵稅的情況,但今後將明確「在企業獲得收益的國家和地區可適當徵稅」的原則

此外,對於從事電子商務的企業也將採取對策。過去存在即使企業在進駐的國家擁有存儲和配送庫存的倉庫、在當地也不被徵稅的情況,但今後將明確「在企業獲得收益的國家和地區可適當徵稅」的原則。該原則設想的是在世界各地擁有配送用倉庫、但在有些國家不繳納法人稅的美國亞馬遜等電商企業。還計劃完善處理糾紛的機制。圍繞在本國和出口國均被徵稅的雙重徵稅,政府和企業耗費10多年通過審判來一爭高下的事例也不在少數。為此,將制定一個規則,即徵稅的2個國家相互協商,用最多2年時間解決問題。這是因為,如果糾紛走向長期化,企業的負擔會加重,可能阻礙國際性投資。另外,為了提高境外公司節稅政策的透明性,對企業進行指導的註冊稅務師等還將制定向當局進行報告的義務。日本企業被認為不會採取積極的節稅政策。日本會計師事務所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PwC)顧問岡田至康表示,「對於日本企業而言,優點是這將成為與各國企業同等競爭的條件」。在G20上敲定節稅防止政策,其目的是讓中國和印度等新興經濟體也加入框架中,進而確保實效性。雖然利用經由此次沒有加入框架的東南亞及非洲各國的避稅港可能是一條捷徑,但G20計劃呼籲對象外的其他國家也加入進來。2008年雷曼危機後,各國的稅收迅速減少。美國谷歌和星巴克等跨國企業的超越國境的過度節稅政策一直備受關注。

 


銀行提供此金融業務是為了要吸引國際金融性機構、外國企業與外國自然人來台參與國內投資,通常政府會提供租稅優惠措施,配合當初「亞太營運中心」政策構想,以達到吸收外資、促進國際金融化及產業蓬勃發展之目的。我國於民國72年公佈「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允許本國銀行及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承辦境外金融業務。近年來由於企業經營與個人理財規劃的考量,均大量運用登記於免稅天堂的境外公司,再加上此類公司為開立OBU帳戶的基本條件,因此將境外公司結合OBU的運用即形成一合法免稅的園地,這也成為最近幾年來OBU開戶數量大為激增的原因。
 


公司應支付的政府年費根據其額定股本金(最高為50,000 美元)支付。允許無記名股票、無面值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年度費用和所得(1)百慕大。外海公司應在成立時和之後的每年1 月支付費用(如果成立日在8 月31 日之後則該年費用減半)。收費標準依據額定股本金數量和股票發行溢價多少計算,最少為1, 780 美元,最多為27,825 美元。公司必須上報年度所得申報表,列出公司主要業務(按有關分類規定),詳述截至8 月31 日的前一年的公司可估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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