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 星期五

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本府預定於102年12月6日召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相關事宜

 思考後認定:因為自己看到了市場的問題點,心中的創業者熱情被燃起,選擇捲起袖子去解決這些問題,找到個方法去改變這市場原先的模式。 既然找回了初心,那理所當然的,道路用地也該對於各種挫折能甘之如飴,知道很多是非事情在人生的旅程中可以選擇只看好的那面,目光和心思太過於執著在無法掌握的事情上時,不覺令人忘掉在旅程中那真正重要的事。 我總是把 “掌握當下的重要性” 的理念傳達給接觸過的道路用地地主,這我多年來不斷的在傳達,多數的地主雖然都比我年長,有的可能沒有上網習慣的這輩子甚至都不會看到我這篇一字一句打下的文章,但我在電話上總是會透過關心對方的生活最近過的如何,來暸解對方的生活處境和是處於什麼樣的動機打電話給我的? 不可否認,有很多地主其實生活優渥,覺得土地資產未來還是會不停的有增值空間,有土斯有財的觀念讓他們相信,

此外,有關中央補助是否可以保留,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內政部營建署已將公道五計畫道路工程第一期列管,最遲應於103年6月底完成公告徵收程序並將用地補償費全數納入市政府預算,並完成請領作業,如未依規定時程辦理,內政部將撤銷補助。 參考補充資料 關於道路徵收土地補償費,道路用地本府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本府預定於102年12月6日召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相關事宜,屆時將訂出本案徵收之土地補償費。 五、第一期徵收開闢案地主之意見 本工程道路用地所有權人共計122人,前已具名分批本府陳情贊成或反對徵收者計有: 陣子屢屢搶攻版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便引起外界不少好奇,為何僅僅占用到一塊土地,就得面臨拆屋還地情形。地政士解釋,公保地實際上是政府還沒徵收,卻先「保留」給公園、綠地或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土地,即便是私人土地,只要被被劃定為公保地,使用還是會受到限制,目前若想解套,主要有減半徵收、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等三種方式。學者則提到,公保地在少子化、政府財政窘迫等因素影響下,實際徵收不僅困難,更形成民眾財產的緊箍咒, 591資訊圖/公保地因政府財政、少子化或使用等限制,長期遭閒置或占用。(示意圖)

五、已達都市計畫道路寬度,如因排水設施未臻完善,確有施工改善必要者,經提「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徵收現有道路土地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準用基規定辦理。 六、都市計畫道路屬建築法規或民法規定已留設或退縮之道路用地,不適用本基準之規定。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 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道路用地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由此可知: ★計畫道路: (地籍圖上有顯示,但尚未施工)為已經市計畫公告的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上均有標示;而都市計畫道路最小為4米,再次即為8米以上的道路。道路用地於民國69年「都市計畫法」通過施行前,政府開路都未予補償,所以道路用地的所有權人都是私人持有,當「都市計畫法」施行後,政府新闢馬路皆依法補償之。 ★既成道路:

捐地換容積 收購路地新算盤雖然財政部於規定,購買公共設施土地捐地,必須以「實際交易價格」向國稅局申報,節稅空間已減少,但因部分縣市仍有「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的規定,因此還是有誘因。93年中央政府曾編列15億元,將試辦政府向民間標購既成道路用地,由民間依公告現值提出合理價格賣給政府,再由政府選擇最低價格標購。94年北市分到3.8億元,已辦理並已決標。據瞭解,94年台北市政府標到的既成道路價格約是公告現值的二點七成,桃園縣政府也進行標購既成道路土地,決標也是兩成多,不過台北縣買到的價格較高,約是三成多。 如果能以公告現值的一、兩成購得道路用地,再參與政府標購既成道路用地,其間約有一到兩成的利潤,不過最大的好處就是「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由於部分縣市允許建商或公司行號,捐贈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等公共設施時,可享受最高五○%的容積移轉獎勵,讓「捐地換容積」取代「捐地節稅」成為購買道路用地主因。 逾10米既成道路 市府首度收購 3月8日開標總額4.4億地主自提價格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優先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將首度公開辦理10公尺以上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收購,預定月底公告,3月8日上午開標,招標總額為4億4830萬元,由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請有意的地主把握機會。目前全市未徵收私有既成道路公告價值達8000多億餘元,因待徵收金額龐大,政府何時可以徵收仍未定,加上過去將既成道路用地捐給政府可以抵稅,民間私下有不少專門仲介既成道路買賣,讓既成道路地主,將土地私下賣給有需求的財團或地主,再捐給公家抵稅。民間既成道路私下交易價格,一般也是依公告現值再打幾折出售。今年中央撥款補助4億4830萬元辦理收購。 市府財政局表示,台北市既成道路未完成徵收的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市府主動開闢的道路,計有6000多筆用地,徵收補償費用約需2000億元;

緯經度(度分秒):一般汽車導航用的坐標。ps. 車用導航大多無法完整輸入到最後面的尾數,所以會有一點點誤差。 (3) 到現場後利用周遭其他標的物與目標物間的距離定位 使用地籍圖資系統找到目標時,也許會誤差約 20 公尺半徑,建議先到現場附近,然後借助周遭房子的門牌地址定位。 這時候地籍圖資系統中相當好用的量測工具就能派上用場買賣道路用地,幫助測量 2 點間的距離大概有多少,找出土地較精準的地理位置!ps. 可搭配測距儀(可能引起附近居民注意)或腳步(比較低調 )量測。 操作:點選右上方量測工具的圖示 ➜ 在地圖上點出想測量的 2 點 ➜ 顯示此 2 點的參考距離。 地籍圖資系統量測距離 ps. 如果附近沒有房子可供定位,可以找找看有沒有電線桿或配電箱,上面會有 9 碼或 11 碼的電力座標,代入轉換公式找出緯經度坐標。(點我了解更多電力座標資訊及轉換公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