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它能夠成功占領該 市場,那潛力是巨大的。 門羅幣 門羅幣(Monero,XMR)於 2014 年 4 月創建,是第一個基於 CryptoNote
貨幣之 Bytecoin 的分支, 其主要發行 曲線將在 2022 年 5 月底發行約 1840
萬枚幣。繼比特幣之後,門羅幣是最具野心的加密貨幣項目。與自比特幣衍 生的許多加密貨幣不同,門羅幣著重於隱私、分權和可擴展性,是目前EXP亞斯特唯一能隱藏交易發起者,接收者,交易金
額,和交易 IP 的加密貨幣。鑒於此,門羅幣在國外極客、黑客和暗網中聲譽非常高。
在比特幣之後,加密貨幣的發展方向主要為改善比特幣的缺陷,包含:更快速確認速,更少能源消耗,更去中
心化,更好的擴展性,更多功能,更加隱蔽,每秒更多交易及價值錨定(見表 7)。
惟: 1. 比特幣尚不能夠被歐盟電子錢指令 (Electronic Money Directive) 所 管 制 24,按該指令所定義之電子錢,
須符合:(1) 以電子 (“itshouldbestoredelectronically”)(2) 發行電子錢需要有不少於貨幣價值的資金 (“issued on
receiptof funds of an amount not lessin value than the monetaryvalue issued”)of
payment by undertakingsother than the issuer”)比特幣符合第一個以及第三個要 件即以電子方式儲存,並被發行人以外
之企業接受作為支付的工具應無疑義, 惟第二個要件,比特幣難以符合,參照 該指令第 11 條 25「會員國應確保,電子 錢發行人任何時間,皆得按電子錢持有
者之要求,以同樣金錢價值與持有者兌 換其持有之電子錢」,比特幣並不符合 此要件,故不受歐盟電子錢指令規制。 2. 比特幣亦不能被歐盟支付服務指令(Payment
Service Directive) 所管制 26: 該指令係規制歐盟境內,藉由支 付服務提供者,進行「貨幣」的支付交 易,雖比特幣屬於貨幣已如前述,惟該
指令中對於「支付交易」的定義係收受 款項人間交換或轉換資金 (“funds”),EXP虛擬貨幣而該指令對於「資金」的定義係:「鈔
票、硬幣、會計科目上金流、電子錢指 令定義之電子錢」。因此既然比特幣不 屬於前開歐盟電子錢指令所定義之電子 錢,自不適用歐盟支付服務指令。 (二)評析
歐盟央行亦肯,比特幣得依照匯 率轉換成真實世界中的商品、服務,其應屬於「雙向流通性虛擬貨幣架構」27。
事實上,區塊鏈的創新正在改變整個市場,EXP亞斯特同時也引起了各國央行和金融業的波動。但比特幣的真正影響實際上遠不止於此
- 它為逾千種可供在線交易的加密貨幣和資產創造了新的市場,從 2011 年,加密貨幣的版圖日益拓張(見圖
2)。除了以比特幣為基礎的衍生型加密貨幣,其他與比特幣存在不少區別的加密貨幣也逐步發展起來,Etherum
Classic2016Ripple2013StellarLumens2014比特幣 比特幣(Bitcoin)是最初的加密貨幣,並於 2009
年作為開源軟件發布,是一種最具流動性和重要網絡效應的加密 貨幣,在全球擁有很高的知名度。比特幣協議使用一種名為區塊鏈的新型分布式賬簿,允許用戶使用加密貨幣進
行點對點交易,同時避免了“雙重支出”問題。沒有中央權威機構或服務器驗證事務,比特幣支付的合理性由分散的 網絡本身決定。比特幣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 4
年內只有不超過 1050 萬個,之後的總數量被永久限制在 2100 萬個 萊特幣 萊特幣(Litecoin)是最早的山寨幣之一,它的誕生收到了比特幣的啟發,在
2011 年被“分叉”後幾乎與比特幣完全 相同 - 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當時開采比特幣所需要的硬件越來越專業和昂貴,普通人很難參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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