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 星期二

這樣才能比對時間,確認有沒有在某個時間房子和土地同屬一人。 ps. 至地政事務所申請,一份 20 元。 (3) 查司法院訴訟判決文 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找找有沒有相關的判決書。 得標的土地上有法定地上權的建物怎麼辦? 請求地租給付,如果對方財務狀況不好

 七、既成道路所有權人之義務與權利 如果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道路用地則該既成巷道即為廣義之公路,土地所有權人如果擅自封閉或堵塞,可能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刑法第185 條規定:「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 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 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 項之未遂犯罰之。」本題A 地若為既成道路,小王以水泥塊封閉堵塞之行為,即可能觸犯刑法,面臨牢獄之災。 此外,依建築法規之規定提供土地作為公眾通行之道路,不同於前述「公用地役關係」,非屬釋字第400 號解釋所指私人土地特別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國家應徵收給予補償之範疇。蓋私有土地依建築法規之規定,提供予公眾使用者,私有土地所有人常因而使他基地得為建築之用或因而提高建築基地之利用價值,與因時效而形成之既成道路有別。因此,私有土地依建築法規之規定,提供作為公眾通行之道路,未經徵收者仍應持續作為公眾使用。市區道路主管機關依其情形,得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為改善、養護及重修,該私有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反對(最高法院102 年台上字第1315號)。 又公用地役關係為公法關係,私有土地具有供公眾通行使用之公用地役關係者,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行使,固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使用之目的,惟特定之人倘違背公用地役關係,無權占用有上開關係之私有土地,受有不當利得時,例如有人在A地路邊設置收費停車格,藉此牟利,小王仍得依法請求該他人返還不當得利(最高法院102 年台上字第701號判決);但如果是政府在路旁劃設收費停車位,小王則不得依公法上不當得利關係,請求返還政府收取之停車費(97 年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提案法律問題九)。 最高法106年台上字第823號判決:「惟按徵收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為達成公用需要手段之一種,而徵收土地之要件及程序,憲法並未規定,係委由法律予以規範,此有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十四款可據。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之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國家因左列公共事業之需要,得依本法之規定,徵收私有土地。」(現行條文相同),乃指國家因該條所列公共事業需要取得私有土地時,即須依土地法規定徵收之,此觀三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修正之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一項本文、第二百三十五條本文各有「需用土地人應俟補償地價及其他補償費發給完竣後,方得進入被徵收土地內實施工作」;「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之權利義務,於應受之補償發給完竣時終止,在補償費未發給完竣以前,有繼續使用該土地之權」等規定尤明。原判決謂:國家因公共事業需要,固得依土地法規定徵收私有土地,但非應予徵收云云,所持法律見解,已有可議。次按所謂公共設施用地,係指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於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所設置供作公共設施使用之土地。而公共設施保留地,則指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於都市計畫範圍內指定之公共設施用地,而未經政府開闢或使用之公私有土地。職是,公共設施用地在未經取得前,乃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政府不得逕予使用收益,二者顯不相同。而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除他人之干涉,憲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中段、民法第七百六十五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前段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其判斷是否該當上揭不當得利之成立要件時,應以「權益歸屬說」為標準,亦即倘欠缺法律上原因而違反權益歸屬對象取得其利益者,即應對該對象成立不當得利。查上訴人原為系爭土地之所有人,該土地於一○一年二月十四日始移轉登記予許崇文等人;被上訴人於四十四年五月十九日將系爭土地編定為都市計畫道路公共設施保留地,現況為高雄市林森二路、新田路之部分道路等情,既為原審所認定。且上訴人陳稱:被上訴人於四十五年間將系爭土地開闢為道路云云,可見該土地供道路使用後,上訴人顯已喪失自由使用、收益之權能。然系爭土地仍屬都市計畫道路之公共設施保留地,被上訴人並未取得該土地所有權,則其將系爭土地開闢為道路使用之緣由為何(被上訴人抗辯系爭土地為既成道路,具公用地役關係)?與其占有使用該土地有無法律上原因,所關頗切,自有調查審認之必要。原審未遑細究,徒以被上訴人將系爭土地編定為都市計畫道路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地目為道,其規劃為道路,即有法律上原因,進而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自嫌速斷。

共有土地遭侵占/竊佔當共有土地遭人竊佔時,此舉已觸犯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占罪,此外,共有人可依民法第818條規定,向土地侵佔者提出民事訴訟,依照各自應有部分比例來要求返還。 了解共有土地分割道路用地後,歡迎有貸款需求者諮詢台新 以上就是關於共有土地分割的相關資訊!你有共有土地(持分土地)貸款的需求嗎?銀行土地持分貸款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讓你傷透腦筋?別擔心!找民間台新代書幫助你,不需其他持分人同意也能貸款! 台新共有土地貸款依照貸款人所持有的比例進行貸款,只要備妥文件即可辦理,流程間單又快速,首次申辦享有優惠持分土地貸款利率0.88%起(月息),最快三天內就撥款,讓你快速取得資金。 台新共有土地貸款流程 申請:客戶提出需求,由台新代書專員提供土地持分諮詢。 估價:針對客戶物件現況、市價、實價登錄、公告現值...等等,由專業人員做鑑價報告。 審核:根據鑑價報告,核算土地可貸額度、利率,並回報客戶。 設定:由國家合法代書與貸款人當面簽約並對保此項流程需由地主本人親自簽約對保。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買賣道路用地同屬於一人所有,因強制執行之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其僅以土地或建築物為拍賣時,亦同。前項地上權,因建築物之滅失而消滅。 如何查知有無法定地上權? (1) 探訪左鄰右舍 詢問要點: 這一間房子蓋多久了? 屋主什麼時候在? 為什麼地主會讓他蓋房子,是親戚嗎? 屋主每個月要付地主地租嗎? …… (2) 調異動索引謄本 房子和土地的謄本要一起調,這樣才能比對時間,確認有沒有在某個時間房子和土地同屬一人。 ps. 至地政事務所申請,一份 20 元。 (3) 查司法院訴訟判決文 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找找有沒有相關的判決書。 得標的土地上有法定地上權的建物怎麼辦? 請求地租給付,如果對方財務狀況不好,可先催告,等累積一段時日的租金再請求,若對方無力支付即可查封拍賣買回。 密切觀察對方有沒有裝修、買賣道路用地增建房屋,如果有,即可解除法定地上權。 與對方協商出售。 ps. 一般而言,標到此類土地只能跟佔地人要租金(依土地法),年息最高 10%,但大多為 5%,相當於申報地價的地租 = 公告地價的 8 成 (公告地價是公告現值的 1/3,最多 1/2)。 其他相關補充 農地開發:常見的土地投資方式之一 若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則此地為耕地。耕地與非耕地的不同在於耕地分割最小面積為 2500 平方公尺(約 750 坪)。 農耕地怎麼分割?

關西鎮仁安段都市計畫 2 號道路用地取得 第二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一)法令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第 2 款規定之「交通事業」。 (二)興辦事業目的:道路用地關西鎮仁安段 1191-0 地號等 6 筆土地,畸零地長達 127 公 尺,寬 0.4-2.1 公尺,現況土地原屬台三線都市計畫道路路段。原已納入台 三線道路拓寬工程辦理土地徵收,後續因台三線改線另新闢外環道,有部 分私有地未徵收,惟緊鄰道路之地已核准興建住宅,為利道路用地完整及 通行安全,先行辦理本案用地取得。 (三)本用地屬都市計畫道路,本府依「徵收土地範圍勘選作業要點」第 5 點規 定,於本會議揭示說明勘選用地範圍之現況及評估理由:(用地範圍地籍 圖及土地清冊展示於會場)。1.用地範圍公私有土地筆數及其面積: 編號 地段 地號謄本面積(m2

內政部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了解土地座落位置、形狀、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 ps. 這 2 個網站都同樣能查詢地號坐標,步驟雷同,下面僅以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舉例。 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 怎麼找土地位置? 搜尋地號的坐標 ➜ 輸入坐標至導航系統(Google Map 和車用導航) ➜ 到現場後,利用周遭其他標的物與目標物間的距離定位 ➜ 找出目標物的精準位置。 (1) 從地籍圖資系統找出坐標 進入內政部地籍圖資系統 ➜ 買賣道路用地選擇縣市、鄉鎮市區、地段號 ➜ 點擊「查詢」 ➜ 在搜尋到的地號框框按滑鼠右鍵 ➜ 取得此位置坐標 ➜ 顯示位置。(範例如下圖) 地籍圖資系統查詢坐標 (2) 複製坐標到 GOOGLE 地圖和導航系統抓定位 「顯示位置」框框中的 2 種坐標會有些許誤差,最好都使用,互相比對: 緯經度:通常用於 Google 導航的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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