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日 星期一

惟個人行使財產權仍應依法受社會責任及環境生態責任之限制,其因此類責任使財產之利用有所限制,而形成個人利益之特別犧牲,社會公眾並因而受益者,應享有相當補償之權利。至國家因興辦公共事業或因實施國家經濟政策

 捐地換容積 收購路地新算盤雖然財政部於規定,購買公共設施土地捐地,必須以「實際交易價格」向國稅局申報,節稅空間已減少,但因部分縣市仍有「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的規定,因此還是有誘因。93年中央政府曾編列15億元,將試辦政府向民間標購既成道路用地,由民間依公告現值提出合理價格賣給政府,再由政府選擇最低價格標購。94年北市分到3.8億元,已辦理並已決標。據瞭解,94年台北市政府標到的既成道路價格約是公告現值的二點七成,桃園縣政府也進行標購既成道路土地,決標也是兩成多,不過台北縣買到的價格較高,約是三成多。 如果能以公告現值的一、兩成購得道路用地,再參與政府標購既成道路用地,其間約有一到兩成的利潤,不過最大的好處就是「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由於部分縣市允許建商或公司行號,捐贈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等公共設施時,可享受最高五○%的容積移轉獎勵,讓「捐地換容積」取代「捐地節稅」成為購買道路用地主因。 逾10米既成道路 市府首度收購 3月8日開標總額4.4億地主自提價格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優先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將首度公開辦理10公尺以上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收購,預定月底公告,3月8日上午開標,招標總額為4億4830萬元,由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請有意的地主把握機會。目前全市未徵收私有既成道路公告價值達8000多億餘元,因待徵收金額龐大,政府何時可以徵收仍未定,加上過去將既成道路用地捐給政府可以抵稅,民間私下有不少專門仲介既成道路買賣,讓既成道路地主,將土地私下賣給有需求的財團或地主,再捐給公家抵稅。民間既成道路私下交易價格,一般也是依公告現值再打幾折出售。今年中央撥款補助4億4830萬元辦理收購。 市府財政局表示,台北市既成道路未完成徵收的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市府主動開闢的道路,計有6000多筆用地,徵收補償費用約需2000億元;

根據內政部統計,前8月的繼承移轉登記共4萬4978棟,年增約1成,創下歷史同期新高,單看8月則共登記6988棟,也寫下單月移轉新高。而2022年平均每月繼承量體為5622棟,較去年均量5238棟,增加7%,對比其他買賣、贈與或法拍移轉的趨勢來看,繼承移轉數據屢創新高。 8月的繼承移轉棟數將近7000棟,創下歷史單月新高。示意圖/ 預售屋 中古屋 內湖區 內湖 台北 房市 捷運宅。示意圖/ 房市專家胡偉良曾指出,繼承數量逐年遞增的情形和當前的道路用地房屋移轉稅賦太高有關,因為若以贈與方式辦理房產轉移,除不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而需多繳不少「土地增值稅」外,恐怕還要補繳不少的「贈與稅」,民眾自然會藉由繼承來減少稅賦。 除了繼承數量屢創新高外,先前也觀察到有「繼承移轉平均面積比用買的還要更大間」的有趣現象,不過,全球居不動產情報室總監陳炳辰曾指出,雖然繼承宅會有坪數較大的情況,但隨著都更危老風氣,預料繼承的大坪數老宅後況都有改建可能,進而大坪數數量也會遞減,再則小宅化市場乃交易主流,未來也會看到愈來愈多小坪數物件繼承,相關數據無疑均會持續小宅化。 國內目前房價太高但所得卻停滯不前的困境,使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因此有很多父母在思考到底應該提前將房產轉移給子女,還是留以繼承方式來承接較為妥當?

但這塊農地持分人有6個,怎麼一一去詢問大家?有些堂姊弟根本已經沒有再聯絡,尤其堂哥更不可能同意把這塊農地共同持分拿去辦理農地持分貸款的。 在兒子苦苦哀求下,她詢問身旁的老同事,才了解原來農地共同有是很難在銀行貸款的,因為老同學前陣子有資金需求,也是用繼承的持分農地要辦理土地共有貸款,缺遭銀行拒絕。所幸找到了「台新代書」才順利貸款的周轉資金。張阿姨聽著老同學的推薦,便也放心的請兒子與台新代書聯絡,兒子終於取得一筆創業資金。 關於持分農地貸款 持分農地可以貸款嗎?收購道路用地持分農地貸款審核要件為何? 農地共同持分時,就不能辦理貸款了嗎? 手續簡便的持分農地貸款,就在台新代書 持分農地可以貸款嗎?持分農地可以貸款嗎?答案是可以的!若在銀行辦理農地持分貸款,只要取得所有產權持有人的同意,並且出面共同擔保,即可辦理。

土地徵收補償除了常見的政府因公共建設等目的直接徵收私人土地之情況外,意有所謂的公用地役關係,另外除了土地全面被徵收之外,從私人土地之上空或是地下經過,亦屬對於私人土地財產權使用之限制,是有以下兩則大法官解釋: 一、釋字第400號解釋 1.徵收等係財產權之特別犧牲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道路用地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惟個人行使財產權仍應依法受社會責任及環境生態責任之限制,其因此類責任使財產之利用有所限制,而形成個人利益之特別犧牲,社會公眾並因而受益者,應享有相當補償之權利。至國家因興辦公共事業或因實施國家經濟政策,雖得依法律規定徵收私有土地(參照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及第二百零九條),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方符首開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 2.公用地役關係應給予徵收 公用地役關係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久為我國法制所承認(參照本院釋字第二五五號解釋、行政法院四十五年判字第八號及六十一年判字第四三五號判例)。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至於依建築法規及民法等之規定,提供土地作為公眾通行之道路,與因時效而形成之既成道路不同,非本件解釋所指之公用地役關係,乃屬當然。私有土地因符合前開要件而存在公用地役關係時,有關機關自應依據法律辦理徵收,並斟酌國家財政狀況給予相當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對前述道路全面徵收補償,亦應參酌行政院八十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發布之台八十四內字第三八四九三號函及同年十月十一日內政部台八十四內營字第八四八○四八一號函之意旨,訂定確實可行之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其他方法彌補其損失,諸如發行分期補償之債券、採取使用者收費制度、抵稅或以公有土地抵償等以代替金錢給付。若在某一道路範圍內之私有土地均辦理徵收,僅因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關係而以命令規定繼續使用毋庸同時徵收補償,顯與平等原則相違。

私人土地買賣有什麼限制在? 進行土地道路用地買賣之前,承買人需事先調查土地的地形、位置、現狀等,並查明該土地之使用管制情形;承賣人則須留意售價需參考土地公告現值,以及附近成交價格,並了解土地增值稅的相關規定、留意申請登記時間。 想用繼承土地買賣,需其他持分人同意嗎? 根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的規定,共有土地的買賣需超過一半的持分人同意,另外,對於不同意者,法規有予以持分土地優先購買權,可以相同條件來購買土地,維護其權益。 想買地可以貸款嗎 ?貸款買土地可以找做? 可以的,想利用貸款來置地,可以向銀行以及民間代書辦理,然而不同的管道都有著各自的規範以及優缺點,建議民眾多家比較後再依據個人需求來選擇。 土地買賣貸款好複雜?台新代書為你詳細解惑! 以上就是關於土地貸款的相關資訊!你有土地貸款的需求嗎?那麼合法經營的台新代書就是你的最佳選擇!(p.s.台新代書沒有提供土地買賣服務,僅提供土地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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