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5日 星期三

台北市政府將首度公開辦理10公尺以上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收購,預定月底公告,3月8日上午開標,招標總額為4億4830萬元,由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請有意的地主把握機會。目前全市未徵收私有既成道路公告價值達8000多億餘元

 基本上,道路用地是不能蓋房子的,道路用地因為不是建築用地。除非基地與計畫道路之間,也就是鄰路有「建築線」才能蓋房子。 私人道路用地可以圍起來嗎?如果私人道路用地,是屬於「通行必要道路」及「既有道路」,就是「公物」了,地主就沒有自由使用的權利,必需無償供民眾通行。地主如果圍起來不供民眾通行或破壞道路,在法律上此行為有可能觸犯「毀損公物罪」。 持分道路用地可以賣嗎? 可以,只是必需遵守其他用地持分人擁有優先購買權的原則。如果其中有土地持分人不同意出售土地,希望賣道路用地的持分共有人數量、持分權利皆超過1/2以上,仍然可以進行持分道路用地買賣。 道路用地可當祖產留給子孫嗎? 可以,道路用地可以代代相傳但子孫持分越分越少而且日益貶值未來容易起紛爭或是未辦繼承遭政府代管。 道路用地需全部所有權人蓋章同意買賣嗎? 不需要,只要部分持有人就可做道路用地部分轉讓。 道路用地賣掉須繳增值稅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買賣移轉過程沒有任何稅務問題。 為什麼現在很多公司都要買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目前因法令修法原因,道路用地可以讓建商購入後來增加獎勵容積,所以現在道路用地收購道路用地買賣才會這樣熱門,如果法令再修改,以後是否有變數是不得而知,誠建議地主們把名下的道路用地賣出以免政策改變後,可能就會價格降低(目前已經有代金來抵繳,所以對於地主權力多少影響) 個人持分的道路用地或公同共有的土地可以賣嗎?可以,持分的任何土地皆能進行買賣,只需20天就可完成交易,並領完所有價金。公同共有的土地也可以賣,但是流程較繁雜所需耗費的時間約一年左右。 賣土地最重要的是價格?付款方式?還是…?土地的價格、付款方式其實都大同小異,但是地主持有的地短則3~5年,長則50~100年,除了希望可以有滿意的價格,最重要的就是-賣給誰。很多地主聽信了仲介、中人的不實言語,把自己的土地賣給誰都不清楚,簽了約以後,不但錢沒拿到,到了最後還被人告上了法院。土地沒有處理好、錢也沒拿到,還多了要花錢花時間的訴訟要處理,簡直賠了夫人又折兵。總而言之,賣土地,還是對象最重要。 老王以其名下土地,與建商合建房屋。興建完成並銷售完畢後,其中聯外道路(A 地)仍登記於老王名下。數年後,當地政府已於A 地鋪設柏油路面並編定為道路用地,但未為徵收。又過了三十幾年,老王過世了,其子小王繼承A 地所有權。小王認為自己的土地供公眾使用很吃虧,要求附近居民支付通行費。居民皆反對,於是小王以大型水泥塊封閉A地。抗議無效後,附近居民共同委請律師向法院起訴,要求小王除去障礙物並賠償損害。試問,居民的要求是否合法? 解析:

捐地換容積 收購路地新算盤雖然財政部於規定,購買公共設施土地捐地,必須以「實際交易價格」向國稅局申報,節稅空間已減少,但因部分縣市仍有「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的規定,因此還是有誘因。93年中央政府曾編列15億元,將試辦政府向民間標購既成道路用地,由民間依公告現值提出合理價格賣給政府,再由政府選擇最低價格標購。94年北市分到3.8億元,已辦理並已決標。據瞭解,94年台北市政府標到的既成道路價格約是公告現值的二點七成,桃園縣政府也進行標購既成道路土地,決標也是兩成多,不過台北縣買到的價格較高,約是三成多。 如果能以公告現值的一、兩成購得道路用地,再參與政府標購既成道路用地,其間約有一到兩成的利潤,不過最大的好處就是「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由於部分縣市允許建商或公司行號,捐贈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等公共設施時,可享受最高五○%的容積移轉獎勵,讓「捐地換容積」取代「捐地節稅」成為購買道路用地主因。 逾10米既成道路 市府首度收購 3月8日開標總額4.4億地主自提價格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優先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將首度公開辦理10公尺以上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收購,預定月底公告,3月8日上午開標,招標總額為4億4830萬元,由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請有意的地主把握機會。目前全市未徵收私有既成道路公告價值達8000多億餘元,因待徵收金額龐大,政府何時可以徵收仍未定,加上過去將既成道路用地捐給政府可以抵稅,民間私下有不少專門仲介既成道路買賣,讓既成道路地主,將土地私下賣給有需求的財團或地主,再捐給公家抵稅。民間既成道路私下交易價格,一般也是依公告現值再打幾折出售。今年中央撥款補助4億4830萬元辦理收購。 市府財政局表示,台北市既成道路未完成徵收的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市府主動開闢的道路,計有6000多筆用地,徵收補償費用約需2000億元;

可選擇性優購 2 筆土地的持分組成不同,也許可選擇性優購。 可選擇性優購 2 筆土地的持分組成不同,也許可選擇性優購,或者部份可選擇性優購、部份不可選擇性優購。 (4) 土地使用分區有沒有列出買賣道路用地「細部計劃」? 土地使用分區的書面證明中,通常一定都會有「主要計劃」,而「細部計劃」則不見得會有。 沒有「細部計劃」就沒辦法申請建照,如果投資土地有蓋建築物以賺取更多報酬的打算,在投標前就千萬要再三確認謄本上的註記! (5) 是否含有「畸零地」? 「畸零地」就是指面積狹小、地界曲折的土地。 如果你想投標的土地旁邊有塊很小的畸零地,但這塊畸零地不包含在拍賣中,投標前千萬要調謄本查清楚,仔細研究日後它會不會影響到土地開發的價值。

協議分割:只要全體共有人都有意願進行分割並達成協議即可,不需書面。 裁判分割:若全體道路用地共有人無法達成共同協議進行分割,便可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原物分配、變價分配以及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這三種。 調解分割:經協議與裁判分割仍無法成功分割,則可聲請地政機關調解。換句話說就是無法自行達成協議,又不想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則可向地政機關聲請調解。 土地分割條件限制 土地分割有以下條件限制: 特別使用目的,如共有道路、界標等等...不能分割 契約書上訂有不分割期限,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法令禁止分割之規定者,諸如:建築基地、遺產稅未繳清者、土地重劃區徵收期間等等... 共有土地分割應備文件有哪些? 辦理共有土地分割,需備妥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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