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 星期六

工居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 (8) 公用事業設施:負責維持公共基礎設施服務的體系或機構,包含電力、供水、廢物處理、汙水處理、燃氣供應、加油站、加氣站、交通、通訊等。一般情況下,公用事業是由政府機關、公營企業或政府特許的公司機構經營

 高?原本已經很低漥,若是 再做水泥橋是不是要再墊 高? 3.橋梁部分原本是 10 公尺,裡 面柱子有兩個,那個橋是不 是要全部打掉再重新做過?1.縣 193 線目前寬度為 6 至 10 公尺,未來將拓寬至 16 公尺、16.8 公尺,屬於本案工程範圍內之私有土地皆會辦理協議價購或 徵收作業道路用地,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 償其地價。因此,本案既成道路之私有土地,現況已做道路使 用,皆一併辦理徵收及補償。2.有關道路拓寬將以現況道路拓寬

三、符合前點但書規定情形之一者,其阻塞路段用地徵收範圍之劃定與分割,道路開闢機關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下列各款規定辦理: (一)開闢範圍線與街廓線重疊者,道路用地得逕為分割,並以分割後以新地籍線作為用地徵收範圍(詳圖例一)。 地所得有權人同意分割後,代為向本府地政處測量大隊申請分割,免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二百零九條規定繳交複丈費,並以分割後以新地籍線作為用地徵收範圍(詳圖例二)。 (三)土地所有權人不同意依前款款規定辦理分割時,應以原地籍線為徵收範圍(詳圖例三)。 四、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依前點第二款規定辦理者,本府得考慮優先編列預算辦理徵收及開闢。

社會經濟之發展。其他 無,本案已依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 法性做綜合評估分析。三、道路用地事業計畫之必要性、適當性、合理及合法性說明: (一)必要性:健全關西鎮中豐路道路安全,促進運輸業發展。 (二)適當性:符合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未改變原地上植被、地貌,對社會整 體之發展有益,故本案有其適當性。(三)合理及合法性1.符合『土地法』第 208 條之規定。2.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3.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柒、第一次公聽會所有權人陳述意見及相關意見回應處理情形:詳如後附 編所有權人/陳述日期陳述意見內容 回應及處理結1何怡珊張碧逢111.4.291.反對政府徵收道路供私人住戶使用,應予住戶私下跟地主購買。2.為何只徵收這 127 公尺長的 道路土地,如果要徵收應該要全線道路徵收,才有公益

其他因執行土地政策、農業政策或配合國家重大建設的需要,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程序上,這類型案件申請人應向耕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由該地政事務所循行政程序報請上級機關核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 農地開發的商機為何? 農地轉特定目的事業買賣道路用地用地,建蔽率可從原本的 10% 提升至 60%,是農地開發的商機所在,其中主要 5 大用途有: 資源回收 農地容許使用與變更編定的詳細列表如下: (1) 農舍:高度不得超過 4 層或 14 公尺,建築面積不得超過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 10%,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 660 平方公尺。 (2) 農業產銷必要設施:建蔽率不得超過 60%。 (3) 休閒農業設施:買賣道路用地建蔽率不得超過 20%。 (4) 自然保育設施:建蔽率不得超過 40%。 (5) 綠能設施及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以上公共設施建蔽率合計不得超過 60%。 (6) 毗鄰農業區之建築基地以農業區土地興闢作為連接建築線之私設通路使用。 (7) 農業區土地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已建地目、編定為可供興建住宅使用之建築用地,或已建築工居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 (8) 公用事業設施:負責維持公共基礎設施服務的體系或機構,包含電力、供水、廢物處理、汙水處理、燃氣供應、加油站、加氣站、交通、通訊等。一般情況下,公用事業是由政府機關、公營企業或政府特許的公司機構經營,但也會視情形開放民營企業自由經營。 (9)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 (10) 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

如果是,就不用擔心,依法規不能阻擋 A 地通行。 如果不是法空,或者買賣道路用地在建管前根本沒有法空的法規,就需向 B 地請求袋地通行權,或是買下 B 地。 若 B 地是畸零地,可以看它是國有的還是私有的? 國有:可向政府申請畸零地合併使用,然後向國產局申購該地。不過要注意地的大小,因為要遵守私設通路的法規。 私有: 買下它。 申請袋地通行(注意寬度、深度留多少要拿政府申請的來訴訟,不能用代書量測所畫的)。 調處:申請畸零地調處。 建物未保存登記 就要調謄本查有沒有建照的標記: 有建照 ➜ 被套繪。無建照 ➜ 需向 B 地請求袋地通行權。 沒有建物的話,要看過去兩地是不是同一地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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