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9日 星期日

賣土地最重要的是價格?付款方式?還是…?土地的價格、付款方式其實都大同小異,但是地主持有的地短則3~5年,長則50~100年,除了希望可以有滿意的價格,最重要的就是-賣給誰。很多地主聽信了仲介

 由銀髮族與自閉症孩子家庭所組成的「新北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就是租用林口的社會住宅,打造一個理想家園,進而發展出共居、共食、共耕,甚至今年還將承租一樓的店面計畫開餐廳,朝向經濟自主的方向發展。 (編輯推薦:陳淑芳83歲租套房獨居!獨自租屋前這3項準備,簡易急救、緊急避難能自救!) 2.道路用地住宅合作社的房屋,不一定要集中在同一個地方 由於退休前可能需要靠近自己的工作場域,退休後可能更需要社會福利,因此梁玲菁指出,住宅合作社可以有多間房屋分散,分別具有不同功能,讓社員透過「換屋」方式,有機會在不同人生階段選擇更符合自己需求的住宅。 二、協力共伴:創造深度與廣度 住宅作社如果有一個好的理念,也可以跟不同「合作社」一起合作,以「協力共伴」方式一同推廣。 合作社之間協力

三、私設道路: 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成道路不得違反道路用地供公眾通行之目的而作他用1. 供公眾通行使用 既成道路係屬於供公眾通行道路之一種,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所稱道路,因此可依據該條例加以管理。 如有任意設置路障或其他妨害交通之物,也可依該條例第八十二條以下規定,由警察機關加以排除<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持分農地貸款審核要件為何? 在銀行,持分農地貸款的申請審核第一要件就是必須所有農地共同持分人同意,若只有兩位持分人比較好商量,但如張阿姨這樣有六位持分人,確實是一大難事。 反觀民間借款業者,收購道路用地不須其他農地共同持分人同意皆可辦理,而且貸款設定的抵押權僅在你所持分的產權下,與其他持有人沒有直接關係,不會影響到其他持分人對土地使用的權益,更不會知道持分人將這份產權拿出來做土地持分貸款。 歡迎有持分農地貸款需求的你,來電撥打24H免費諮詢專線:0928-510222,或線上line諮詢台新代書專員 農地共同持分時,就不能辦理貸款了嗎? 農地共同持分分為兩種,一種為「分別共有」、「公同共有」: 分別共有:指各共有人對於自己持有的部分可以自由處理 公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因為共同關條而共享物件之所有權 共同持分的產權較為複雜無法明確分割,所以共同持分的所有人都有權對這個標的物做處理共同享有其利弊,故銀行不會受理共同持分地貸款!但是別擔心!找民間借款機構辦理農地持分貸款,不需其他持分人的同意即可單獨申請持分貸款,且其他持分人並不會知道!

規範不健全 容積銀行穩贏 該案就是國泰建設內湖五期道路用地的新推案「國泰沐善」,根據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師陳碧源以近2年當地公告地價推算,容移行情約只剩移入基地公告現值約1.265到1.457倍間,相較於2013年,房市景氣仍在高檔盤旋時期,捐道路地換容積的行情高達公告現值約兩倍的水準,已大跌約25%以上;但這只是容積賣價,進一步考量容積銀行居中的獲利空間、容移一半須改繳代金,導致道路地需求減半、地主急於在期限前求售,以及景氣不佳等利空因素,陳碧源認為,當前可捐地換容積的道路地行情應已跌到腰斬以下的慘況。 難怪不只國泰建設協理林清樑說,「我們是去年買的,但現在民間交易都低於這個行情,算是買貴了!」堪稱容移祖師爺、有富建設董事長洪村騫也說,「現在景氣不好,沒這個行情!」 「都市計畫一劃,原本價相同的土地,變建地的地主資產水漲船高,變道路地的地主卻是資產嚴重縮水,甚至就連政府徵收的錢都拿不到;長年都沒錢徵收,其後才有捐地換容積的變通方式作為補償措施,沒想到為了怕仲介賺錢,政府又回來做莊賣容積。結果建商買容積成本變便宜,地主資產卻大幅縮水,這難道不是壓榨地主、圖利建商及特定人的政策!」一位長年專營道路地、據傳因此損失上看10億元的仲介大王,氣憤地談起道路用地的演變,他還質疑,「捷運開發的土地可以用公告土地現值的2、3倍徵收,為什麼徵收計畫道路用地就不用?」 Mute全國私有道路用地地主權益促進會祕書長李奇昱也痛批,「這對地主太不公平!」並指出,目前正在積極爭取取消3年《落日條款》,維持一定的市場流通性,要求每年的代金收入,至少一半用來合理價購未徵收道路與既成巷道,且不應只價購15米以上道路用地,也應納入15米以下道路地。 容積銀行的設置,主要是杜絕容積仲介居中牟取不當暴利,但現行規範不健全也是事實。一位建設公司主管指出,在台北市容積銀行的規範中,必須在當地有未徵收道路用地才能賣容積,但卻未訂定賣容積後必須限時收購道路用地,也沒有出售容積的總量管制,形成「只要不收購就能無限賣容積」的政策巧門,這讓台北市容積銀行處於就算不收購道路地也沒關係的優勢地位,等到《落日條款》後,容積銀行成為收購市場的唯一定價者,道路地地主最後只能任人宰割。 容移行情腰斬 地主氣壞了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買賣移轉過程沒有任何稅務問題。 為什麼現在很多公司都要買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目前因法令修法原因,道路用地可以讓建商購入後來增加獎勵容積,所以現在道路用地收購道路用地買賣才會這樣熱門,如果法令再修改,以後是否有變數是不得而知,誠建議地主們把名下的道路用地賣出以免政策改變後,可能就會價格降低(目前已經有代金來抵繳,所以對於地主權力多少影響) 個人持分的道路用地或公同共有的土地可以賣嗎?可以,持分的任何土地皆能進行買賣,只需20天就可完成交易,並領完所有價金。公同共有的土地也可以賣,但是流程較繁雜所需耗費的時間約一年左右。 賣土地最重要的是價格?付款方式?還是…?土地的價格、付款方式其實都大同小異,但是地主持有的地短則3~5年,長則50~100年,除了希望可以有滿意的價格,最重要的就是-賣給誰。很多地主聽信了仲介、中人的不實言語,把自己的土地賣給誰都不清楚,簽了約以後,不但錢沒拿到,到了最後還被人告上了法院。土地沒有處理好、錢也沒拿到,還多了要花錢花時間的訴訟要處理,簡直賠了夫人又折兵。總而言之,賣土地,還是對象最重要。 老王以其名下土地,與建商合建房屋。興建完成並銷售完畢後,其中聯外道路(A 地)仍登記於老王名下。數年後,當地政府已於A 地鋪設柏油路面並編定為道路用地,但未為徵收。又過了三十幾年,老王過世了,其子小王繼承A 地所有權。小王認為自己的土地供公眾使用很吃虧,要求附近居民支付通行費。居民皆反對,於是小王以大型水泥塊封閉A地。抗議無效後,附近居民共同委請律師向法院起訴,要求小王除去障礙物並賠償損害。試問,居民的要求是否合法? 解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