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建築基地內或社區內的私設收購道路用地可以擋住不讓別人使用或要求通行費嗎? 路地重要考量點之一:土地使用權同意書 得標前地主已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給其他人使用,得標後要繼受嗎? 路地重要考量點之二:袋地通行權 袋地通行權之通行償金 袋地通行權無效 若為分割地號,且分割前的原地號臨路可通行,則不能主張袋地通行權 其他相關問題 法院袋地通行權之確定判決可以代替申請建照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嗎? 如果買到上面有房但借用給第三人的土地,可以要求拆屋還地嗎? 如果想標的地沒有直接連通到公路,須經過前面另一塊土地,投標前需考量什麼? 有建物的話,要看該建物有沒有保存登記? 沒有建物的話,要看過去兩地是不是同一地號? 「道路」的概述 「道路」是公權與私權的交界領域,在土地開發中是最難的部分,如果不懂路的話,買到建地有可能變廢地,所以,路地的所有權關係、相關法令限制是投資前必做且要仔細做的功課。
【補充】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法制化:可以有期限而廢止 ➜ 釋字第 776 號。 得標前地主已出具土地使用權收購道路用地同意書給其他人使用,得標後要繼受嗎? 用例子來說明:假設小白有一塊地(A 地),地中間穿過一條未徵收且未開闢的路地(D 地,屬於私人道路),將 A 地劃分為 B、C 兩區塊。(如下圖)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舉例 (1) 假如小白把 A 地中 B 區塊賣給小黑,小黑除了買到 B 肉地,還包含 D 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其效力及於繼受人,所以小白不能擋住小黑通行與使用。 (2) 假如小白之後又把路地(D 地)賣給小花,或 D 地被拍賣由小花得標,這時,小花可以擋小黑通行與使用,因為土地使用效力不及小花,只對當事人有效。 怎麼解決通行使用的問題? 小黑被擋住通行與使用後,可採用的解法有 4 種:
本工程位於花蓮縣瑞穗鄉,介於北端和諧橋和南端瑞岡大橋之間,計畫路線東起縣道 193 線(約 82.8k),針對縣道 193 線里程約 81k+000 至 83k+000 間現況雙向單車道路段進行 拓寬,往西於縣道 193 線里程約 82K+418 處新闢連絡道路,跨越富源溪之新建橋梁後, 終點銜接至台九線(約 266.7k)拓寬路段。計畫目標為加強瑞穗鄉地區產業的外銷運輸與 部落聯外交通便利性,提升交通服務水準、紓解台九線車流及提升行車安全,促進瑞穗 鄉物資運輸及觀光產業發展。、道路用地事業計畫之公益性評估: (一) 社會因素評估:1.徵收所影響人口之多寡、年齡結構:本工程需用土地屬線狀區域,位於花蓮縣瑞穗鄉既有縣道 193 線 81K~83K 處兩側以及 台九線 267k 處往鶴岡村方向跨越富源溪,非大規模面狀徵收。本計畫需用土地範圍內 以農作為主,並無人口居住及導致人口外移等問題,爰此,本次徵收計畫對於當地人 口數量及結構影響不大。2.徵收計畫對周圍社會現況之影響:
(一) 徵收法定補償情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所評定之補償市價、拆遷 補償等基準) 1.地價補償費將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0 條規定,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 2.本案需用土地範圍內無任何道路用地建築物,有關地上之農作改良物之補償、遷移費由花蓮縣政 府所訂定「花蓮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拆遷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 」規定辦理,以維 4 公平、公開原則。 (二) 徵收後之安置、就業輔導具體作法或救濟計畫情形(生存權之保障)(中低收入戶調查情 形): 新增用地範圍內無建築物,土地部分原則上以發放補償金為主。
本文將介紹道路用地的基本法律知識,幫助了解一些眉角與關鍵點,由衷建議千萬不要什麼都不知道或一知半解就踏入。 當然,要是有更專業艱深的問題,收購道路用地還是得諮詢專業且經驗豐富的律師或法律人士協助解決! 本文章之快速連結 「道路」的概述 道路的分類蓋房子需考慮「道路」?「建築」與道路的關係相關專有名詞解釋: 什麼是建築基地? 什麼是法定空地? 什麼是農地套繪? 法定空地或被套繪的農地不能蓋房子 怎麼知道是不是法定空地或被套繪農地? 會被套繪的土地還有哪些? 如何解建築執照套繪? 如何解農地套繪?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
跨越富源溪之新建橋梁後, 終點銜接至台九線(約 266.7k)拓寬路段。計畫目標為加強瑞穗鄉地區產業的外銷運輸與 部落聯外交通便利性,提升交通服務水準、紓解台九線車流及提升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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