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社通常是要翻一篇文章或譯一個作品,不是要翻譯一個字詞或一個語句而已。一篇文章或一個作品通常是由若干章節或段落組成,而章節或段落則由若干語句組成。翻譯語句要注意遣詞用字以及語法或文法,翻譯段落、章節、乃至整篇文章或整部作品,則要另外注意句子間、段落間、章節間的連貫,以及那些比較大的寫作單位所表現的整體風格。翻譯一篇文章或一個作品,沒經驗的人可能拿來就從頭一句一句翻下去,有經驗的人就會把整篇文章或整個作品先看一、兩遍,瞭解其大意與風格之後才一段一段翻(不是一句一句翻),為的是讓譯文能夠既信且達:既不改變原文的大意與風格,也不會自己不順不通。12.3
翻譯段落時,譯文各句的順序也不一定要跟原文的一樣,有時它也可以不一樣。例如,上面剛提到的那段英文,其前兩句也可以譯成「諾貝爾發明炸藥和無煙火藥所造成的破壞性,顯然令他自己深深感到不安,所以他在遺囑裡便提供了設立和平獎的項目。」這麼一來,譯文與原文的句子順序便有所不同。不過,句子順序與數目的更動,都不影響段落的含義與風格。12.4
翻譯整個段落,最要緊的確實不是句子的順序與數目有無更動,而是整段的內容與形式(或含義與風格)
有沒有嚴重的疏漏或扭曲,或有沒有變成模糊不清、不通不順。假如你把這段話直譯成:人類不會真正生產變異性;他只毫無目標地暴露有機存在物於新的生活條件中,而然後自然就作用在那組織上,而引起變異性。可是,人類能夠也的確挑選自然給他的變化,而因此以任何欲求的方式累積它們。像這樣的論文翻譯能讓人看懂全段在說什麼嗎?這樣的譯文太拘泥於字面含義以及字句順序,顯然把話弄糊塗了。假使譯者能完全看懂原文,把文句消化之後活化一些字眼,再考慮譯文的通順問題,說不定就可以譯成如下的、可以理解的版本:實際上,人類不會自動產生身體的變異。人類只是在無意間把身體暴露於新的環境中。接著,自然環境便對身體產生作用而引起變化。自然給予人類的變化有很多種,人類能夠挑選---
也的確會去挑選--- 所要的各種變化。於是,人類都是按照欲望在累積各種變異的特徵。
許多被文化固定的慣用語,確實不能直譯,而應意譯、省譯、或改譯,那樣才會通順。例如,中文「傾國」指「美女」時,就要意譯成ڊthe beautyڋ而非ڊthe
stateژempire fellerڋ;當「難於上青天」就是「難如登天」時,就要省譯成ڊas difficult as reaching the skyڋ而非ڊas
difficult as reaching the blueskyڋ;當「斷腸」就是「傷心」時,就要改譯成ڊheart-brokenڋ而非ڊbowels-brokenڋ。同樣的,當ڊreal
estateڋ是指ڊproperty in the form of landand buildingsڋ時,就意譯成「不動產/房地產」,而非「真實財產」。當ڊthegreen-eyed
monsterڋ是指ڊjealousyڋ時,就改譯成「那嫉妒之魔」,而非「那綠眼的妖魔」。9.16 中、英文各自有許多諺語,有些諺語確實有相同含義,因此翻譯社可以用來互譯。例如,中文說的「寧為雞口/首,不為牛後」,那等於英文說的ڊBetter
be thehead of a dogژan ass than the tail of a lionژa horseڋڪ寧為狗/驢頭,不為獅/馬後)。但有些諺語只是表面相近,實際含義並不相同,千萬不可隨便用來互譯。例如,有人把「你是井底之蛙」譯成ڊYou
are a big frog in a small pondڋ4或ڊYou are a small frog in a big pondڋ,那就錯了:井底蛙是見識少的人(a
personwith limited outlook and experience);小池大蛙是雄霸一方而缺挑戰的人,大池小蛙是大機構裡的小人物。
你能夠用英語跟外國人談天說地、聊新聞、興趣、知識、學問、專業,你可以用英語將我們的文化、習俗、社會新聞與現象、政治和法律介紹給外國人並能與他們討論,甚至用英語進行深層面的心靈分享;你能夠閱讀和吸收用英文印刷、出版和撰寫的報紙、雜誌、報告、書籍和資訊,包括網路上以英文流通的新聞和資訊;你可以用英語與同事和客戶溝通,能夠用翻譯社英文寫書信、e-mail、報告與企劃書。只會跟外國人言不及義地聊幾句英語,英語並不是真地好!若是一輩子只能停留在跟外國人用英語哈啦幾句,那是很悲哀和可恥的。學好英語,並不是意謂著要忘本。真正英語好的人,比如林語堂先生,是學冠中西、一心愛國的。我們可以推廣中文、台語、中華文化與台灣文化,但是,不把英語(文)學好,我們怎麼推廣?英語不學好,卻想要推廣我們的語文和文化,是非常可笑,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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