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 星期一

就算他們簽了,你能保證他們會用你的譯稿嗎

基本上應該不會有老手這樣推薦,因為事情就不是這樣運作的。翻譯社出翻譯書的流程是:版權經紀人灑書,出版社審書,出版社簽書,然後才找譯者翻譯,做書,賣書。你自己在家裡翻好一本書,浪費時間的機會很高。首先,出版社正常程序不會接受這樣的書;其次,就算他們真的看了你的譯稿,生了興趣,他們也未必找得到手握該書版權的國外出版社來簽約;另外,就算他們簽了,你能保證他們會用你的譯稿嗎?最後,一本翻譯書製作期是很長的。搞不好你翻的這本書早就已經被某出版社簽去,也找人翻譯製作了,那你做這件事情到底所謂何來?所以,拜託,不要再幹這種事情了!我特別提出這種做法是因為會這麼做的人遠比我想像中多很多,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來問。我想大概是因為一般不熟悉出版流程的朋友想像中翻譯書就是這樣出來的吧。至於我本人是怎麼踏入這一行的?基本上我會開始翻譯奇幻小說,跟以上所有方式毫無關連。我大學是英文系畢業的,並沒有深造翻譯社研究所。我在正式成為奇幻小說譯者前曾兩度進入翻譯社工作,那兩次都是找工作沒有頭緒,走投無路之下跑進去的。關於翻譯社內部的工作,我必須說,非常無聊。基本上每天早上進公司,打完卡,在電腦面前坐下之後,組長就會把今天份的工作發到你的電腦裡,然後你就開始翻。一整天,在擠滿人的辦公室裡,完全沒有言語或眼神交流。大家就安安靜靜地坐到下班,打卡,回家。如果你心裡還有任何熱血在燃燒,你可能就會待不下去,而你的同事和上司多半也都能諒解你待不下去的理由。在我的看法裡,翻譯社是個專收過客的地方,人員流動率是很高的。當然,我只去過兩家,或許說得不準。反正根據個人經驗,不推薦就是了。

 


雖然有「依音不依義」與「依義不依音」的原則,但在實際的翻譯中,往往會遇到「依音或依義都有既成譯法」的情形。例如,ڊmeterڋ有音譯為「米」與意譯為「公尺」兩種譯法。ڊtankڋ可以是「坦克」或「戰車」。4「豆腐」有音譯為ڊtofuژdoufuڋ與意譯為ڊbean curdڋ兩種翻譯社的譯法。「太極拳」可以是ڊtڇaichichuanژtaijiquanڋ或ڊshadowboxingڋ。遇到這種兩者皆可的情形,譯者就要視情況而選用比較妥當的譯法。例如,為了與「戰艦」配合,就選用「戰車」而非「坦克」。為了讓洋人更容易聽懂,就選用ڊbean curdڋ而非ڊtofuژdoufuڋ。10.12 音譯字詞時,當然要盡量接近原音。思果說:把ڊLucyڋ譯成「露茜」而非「露栖」,是誤人不淺(63)。我說:把ڊCleopatraڋ按歸化策略音譯成「古婁巴」,5實在離原音太遠,倒不如按異化策略把它音譯成「克利歐佩妥拉」。音譯專有名詞時,應該避免帶來不妥的聯想。既然T. S. Eliot 是功在立言,而非立德,何必硬把他的姓譯成「歐立德」(而非「艾略特」) 呢?把ڊOedipusomplexڋ譯成「兒的婆斯情結」,6會不會讓人誤以為「戀母情節」是「兒的婆」所造成的情節?不過,能利用譯法來提示事實,那當然也很好。把ڊAthenaڋ譯成「雅典娜」(而非「阿西納」),既可告知她是雅典(Athens) 的守護神,也可告知她是女神(「娜」比「納」更像女性名字)。10.13 有些字詞,不宜音譯或意譯,只宜境譯。例如,「加油!加油!」不宜譯成ڊAdd more oil! Add more oil!ڋ或ڊGia-yo! Gia-yo!ڋ,而應譯成ڊGo! Go!ڋ才對。同樣的,賽跑時,發號施令的人喊ڊOn your mark! Get set! Go!ڋ這些特殊情境的話語也只能境譯成「各就位!預備!起!」才對。有些字詞,若被刻意排成某種形狀,就不能只有音譯、意譯、與境譯,而要跟著用到形譯。例如,英文原文用字排成鼠尾的樣子,中文譯文便也要用字排成鼠尾的樣子。
 


演變至今,翻譯社從散文、小說、詩歌、電影、演講、新聞,各領域、型式無所不包,成為我們吸收各方知識的重要工作,更讓世界各國有了更緊密的連結。如果你熟悉兩種語言,對文字充滿熱情,卻又覺得自己沒有好的寫作靈感,那麼「翻譯」這個工作,或許或多或少閃過你的念頭。一般人對於翻譯的想像,或許是可以在家工作、工時彈性,說不定還可以搶先一步讀到尚未在市面上流通的書籍、影集。然而翻譯真的是這麼輕鬆寫意的工作嗎?事實上,「熟稔兩種語言,能夠流利以兩種語言溝通就能勝任翻譯工作」的刻板印象,在多數從事翻譯工作的人眼中,無疑是外行人的誤解。論文翻譯是一項繁複的解碼與重新編碼工作,好的翻譯不僅需要準確傳達翻譯的原意,更需要將原著文字中的文化內涵與情感,以自己的語言流暢且不著痕跡地傳達給讀者。許多翻譯作品的筆觸,看在當地讀者眼裡,仍能發現翻譯的痕跡,在某種程度上,那就並非完美翻譯該呈現的面貌。說到這裡,讓我們簡單說明一下作為翻譯,必須具備哪些條件。一、熟悉兩個文化作為翻譯,精通原著的語言(源語言)與要翻譯成的那種語言(目的語言)自然是必要條件,然而更重要的事,必須了解這兩種語言的文化。所謂文化,包含的不僅只是單字、諺語、語源、文法等,更需要知道兩個國家的文化內涵與時事現況。熟悉文化的必要性,在於能夠幫助譯者判斷何時要直譯,何時要意譯。每個語言都有自己的特質,最直接例子的是在當地文化背景下產生的俗諺,若是直譯恐怕會辭不達意;另外一種可能性,是或許在某些語言中迂迴的諷刺,轉譯到另一個語言,可能就得用更強烈、更直接的用語才能達到相同效果。二、 流暢的目的語言文筆對於翻譯工作而言,對目的語言的文筆要求絕非只是及格標準而已。翻譯的內容雖然有所本,但對於譯者而言,卻是一次再創作,沒有一定程度的文字組織與詮釋能力,想要做好翻譯工作,是相當困難的。另一個要點,是翻譯必須懂得變通。例如翻譯一個外文的雙關語或是諧音應該以甚麼方式詮釋,才能保有原著的原意與幽默感?常見的作法是,不影響前後文連貫性的情況下,直接以另一則雙關語替代;如果牽扯到前後文,則可能見直接忽略諧音,只取與劇情相關性較大的意思翻譯。這點確實是有難度的,如果牽扯到前後文,很多時候必須天時地利人和才能找到完美的翻譯文案。找到這種完美翻譯的瞬間,帶給翻譯的滿足感,有時真的就像是中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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