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想要公司登記創業,基本上就想要營業獲利,稅法上都是歸屬於營利事業的範疇。然而不是你想營業就可以營業,必須依照法令的規定設立合法的營利事業。在創立營利事業時,要先對營利事業的型態有所了解,才可以選擇適當的營利事業型態作為經營的方式。我國的營利事業型態,主要可分為具法人資格的營利事業,與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利事業。
具法人資格的營利事業,係依照相關法律所創設的團體,可以用營利事業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享有權利與負擔義務;而這個法律行為是以一個獨立法人資格所執行,和這個團體的社員和財產分離,也就是說法人可以獨立執行法律行為。營利事業如果不具法人資格,就必須以自然人執行法律行為,其權利與義務則由社員或執行法律行為的自然人來承擔,不能夠用法人(因為根本就不是法人)名義簽訂契約、執行法律行為。因而,創業者到底是要用獨立於自己的人格與財產,以法人的型態或名義來經營;還是用自己的自然人的名義創立企業作為經營的型態,其實相當重要。
免於檢查”之説首先,公司登記每年6月也必須年報!不年報的人家還是查你!《個體工商户條例》規定: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户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記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個體工商户應當對其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個體工商户年度報告辦法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第十四條 登記機關將未按照規定履行年度報告義務的個體工商户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向社會公示。此外,一些開小餐館的個體户,天天有人來檢查食品安全;一些開民宿的,搞工作室的,人家肯定查你消防問題…4“行政審批流程較少”之説個體户和一般公司一樣,凡是經營範圍涉及前置或後置審批的,都是一樣要辦理審批才行。不需要審批的,全網上商事登記流程也完全一樣。並且,個體户有任何工商變更事項,都和普通公司一樣,必須去工商局備案!個體工商户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因為,敝人無論過去創業的同儕、後來輔導的公司還是身邊朋友口耳相傳的消息,因為創辦人跑出去兼差而救活的公司,一家也沒有。可否轉型?一般而言,新創公司是否轉型,通常這話題要在跑道還剩下半年以上的時候就開始思考了。大部分成功的新創公司登記,都曾經面臨轉型的壓力,因此創辦人無須太過固執,可以仔細考慮轉型的可能性。但是,如何思考轉型,也是新手創業家最常不小心自廢武功的地方。不管是在美國還是在台灣,敝人都看過不少團隊在面臨轉型壓力時就兵荒馬亂。通常這些創辦人的思路不是在解決甚麼問題,而是開始思考甚麼潮流可以搭順風車,要不要學一點
VR?要不要喊一下大數據?要不要碰一下
IoT?要不要跟一下金融科技?搞到最後,團隊剩下的產能,日以繼日、月以繼月,都浪費在「測試」一堆沒有解決任何問題、更甭談有任何市場利基的
Prototype。不久,這些新創公司當然關門大吉,這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因此,新創若面臨轉型,應該要更務實點:首先,先思考自己想解決的問題,是否有另外一個市場族群有類似的問題?打個比方,如果你今天是做個人通訊平台,結果發現現在
Facebook messenger、LINE、WhatsApp、WeChat、Google
Hangout等競爭激烈,無從切入。或許,你可以思考企業內的通訊平台,專門為了企業內的合作與協調進行專業化,如 Slack
就是在團隊用、企業用竄起的成功案例。其次,創辦人應該先從解決問題的脈絡去看是否有另外一個市場有更大的產值、更高的付費意願,從市場作為轉型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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