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們有所謂的「語言行動理論」 (speech-act theory)。那理論強調:locution (詞語)
不會是純粹的詞語,詞語往往是一種帶有意向而會產生效用的行動話語。因此,詞語會變成 illocution (帶意向詞語),甚至於 perlocution
(有效用詞語)。這理論其實也是考慮到「境」(說話的情境與產生效用的情境),而適用於翻譯。例如,純就詞語而言,中文「有教無類」可以譯成 “(the ideaof)
instructing all and rejecting none”。但放在「教育家應該有教無類」的主張中,整句就要譯成 “Educators ought
to instruct all and reject none”
的期許語氣。如果在孔子的塑像下寫著「有教無類」來表示他曾自述「凡自行束脩以上者,吾未嘗無誨焉」,那四個字就不宜譯成帶有命令語氣的 “Instruct all
andreject none”,而應該譯成平實告白的 “I instruct all and reject none”。53.12
有些話確實必須考慮情境的層面而進行境譯,不宜義譯、音譯、或形譯。例如,在華人的文化裡,女生宿舍的門前常會掛上「男賓止步」的牌子。如果要在那四個字底下加上英文的翻譯,你能按原文的字面含義譯成
“MaleVisitors Stop Steps” 嗎? 就算你依其用意翻成 “Men Must Not Step In”,那也不合英文的習慣說法,而應該譯成
“Women Only” 才對。那才是西洋人在那場合會用的詞語。3.13 跟言談或寫作一樣,翻譯也是為了溝通 (communication)
而進行的。原文是在某種情境之下,為了某種溝通的目的,由某人說出或寫出的。譯文則是在同一種或另一種情境之下,可能因為同一種或另一種溝通的目的,由另一人(即譯者)
說出或寫出的。按照雅克慎 ( Jakobson) 的說法,溝通有六要素:送訊者 (addresser), 訊息 (message), 受訊者
(addressee), 語碼 (code), 觸媒 (contact), 環境 (context) 等 (1987, 66)。就論文翻譯而言,譯者就是送訊者,譯文就是訊息,譯文的聽者或讀者就是受訊者,譯文所用的語言就是語碼,譯文所賴以出現的擴音或廣播系統、書本、碑牌、網路等就是觸媒,譯文所存在的時空、社會、或世界就是環境。這六要素中,「訊息」(message)
和語碼 (code) 牽涉到的是話語的「義」 (sense)、「音」(sound)、「形」(shape)。其他四要素 (包括送訊者、受訊者、觸媒、和環境)
則是影響到話語的「境」(situation)。義、音、形是「文內」 (intra-textual) 的層面,「境」是「文外」(extra-textual)
或「文境」(contextual) 的層面。翻譯牽涉到原文與譯文兩種「文」(texts),它是「文際」(inter-textual)
的行為。因此,當翻譯考慮到文際 (譯文與原文之間)
的信、達、恰時,它其實是考慮到了文內與文外的義、音、形、境四個層面,而希望在四個層面的許多對應點上都能達到相等、通順、而且恰到好處的標準。
文化(culture)
是人類所有活動的表現。語言是文化很重要的一環。可是,並非全世界都有同樣的文化:每個人種或族群,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有它獨特的文化。因此,在台灣或在中國大陸,在英國或在美國,講中文的或講英文的,都孕育出獨特的文化,也都造成獨特的語言。精通中、英文的人一定會發現:實際上,中文與英文之間的許多語言差異,是由文化差異所引起的。中文顯然反映儒、釋、道的文化傳統,英文則反映西方神話與基督教文化的傳統。9.2
在論文翻譯時,如果不知文化的差異,便會因為誤解而誤譯,或產生令人不解的譯文。例如,在中國文化裡,天、地、門、灶都可以是神,但抽象名詞(如「仁慈」、「殘忍」)
卻不會被視為神或人。相對的,在西洋的文化裡,天、地、門、灶通常不是神,但抽象名詞卻可以視為神或人。因此,在莎劇《哈姆雷特》(Hamlet)
裡,當王子說完「演戲就像拿起鏡子來照萬物」時,他接著說那就是ڊto show virtue her feature, scorn her own image,
;ڋ。在這裡,ڊvirtueڋڪ優美) 和ڊscornڋڪ缺憾) 都被「擬人化」(personified),被視為女性而用ڊherڋ來指稱。翻譯社在翻譯這些話時,如果直接按照原文的文字而譯成「使優美顯示她的容貌,使缺憾顯露她自己的影像;」,中文讀者便可能誤以為另外有個被稱為「她」的女人,而她有優美與缺憾。如果譯成「使之顯示優美的容貌,顯露缺憾(本身)
的影像;」或「使優美顯示其容貌,使缺憾顯露其自身影像;」,這就不會產生誤解。9.3
到底中文和英文之間存在有多少文化差異而帶來語言差異呢?答案當然是:多到無法說盡。不過,在這裡我們還是要說出一些重大的、足以影響翻譯的差異。首先,我們要說:西洋傳統文化中的神仙妖魔鬼怪並不全像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神仙妖魔鬼怪,所以不能隨便加以等同。例如,希臘神話裡的地獄之王Hades,並不全等於中國文化裡的閻羅王。因此,若要講「信」,把ڊHadesڋ歸化而意譯成「冥王/閻王」,不如異化而音譯成「黑狄士」。又如,中國文化裡的「仙人」並不等於西方的ڊfairyڋڪ想像中有人形、有法力的小仙子)。陶友白(Witter
Bynner)
把李白〈廬山謠寄盧侍御虛舟〉裡的「仙人」譯成ڊangelsڋ,更是離譜:他把道家思想的產物變成基督教文化的產物了!但中國的「仙人」該怎麼譯呢?許多人把它譯成ڊimmortalڋڪ取其「得道不死」之意),但嚴格來說,西洋人聽到ڊthe
immortalsڋ時,想到的是希臘羅馬神話中的ڊgodsڋڪ神/神祇),或那些名垂千古的偉人,絕對不是骸於天地之間、因得道而不死的仙人。那麼,把「仙人」音譯成xian-ren
好嗎?恐怕其理解度還比不如ڊTaoist immortalڋ呢。
基本上應該不會有老手這樣推薦,因為事情就不是這樣運作的。翻譯社出翻譯書的流程是:版權經紀人灑書,出版社審書,出版社簽書,然後才找譯者翻譯,做書,賣書。你自己在家裡翻好一本書,浪費時間的機會很高。首先,出版社正常程序不會接受這樣的書;其次,就算他們真的看了你的譯稿,生了興趣,他們也未必找得到手握該書版權的國外出版社來簽約;另外,就算他們簽了,你能保證他們會用你的譯稿嗎?最後,一本翻譯書製作期是很長的。搞不好你翻的這本書早就已經被某出版社簽去,也找人翻譯製作了,那你做這件事情到底所謂何來?所以,拜託,不要再幹這種事情了!我特別提出這種做法是因為會這麼做的人遠比我想像中多很多,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來問。我想大概是因為一般不熟悉出版流程的朋友想像中翻譯書就是這樣出來的吧。至於我本人是怎麼踏入這一行的?基本上我會開始翻譯奇幻小說,跟以上所有方式毫無關連。我大學是英文系畢業的,並沒有深造翻譯社研究所。我在正式成為奇幻小說譯者前曾兩度進入翻譯社工作,那兩次都是找工作沒有頭緒,走投無路之下跑進去的。關於翻譯社內部的工作,我必須說,非常無聊。基本上每天早上進公司,打完卡,在電腦面前坐下之後,組長就會把今天份的工作發到你的電腦裡,然後你就開始翻。一整天,在擠滿人的辦公室裡,完全沒有言語或眼神交流。大家就安安靜靜地坐到下班,打卡,回家。如果你心裡還有任何熱血在燃燒,你可能就會待不下去,而你的同事和上司多半也都能諒解你待不下去的理由。在我的看法裡,翻譯社是個專收過客的地方,人員流動率是很高的。當然,我只去過兩家,或許說得不準。反正根據個人經驗,不推薦就是了。
推薦連結:生活相關知識分享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