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 星期一

除非公司大綱和章程另有規定,股東大會通知的最短期限為五天

根據持有50% (公司大綱或章程可以規定更低的比例)以上投票權的股東的書面要求,董事應主持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股東大會可以不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舉行。(3)開曼群島境外公司不必舉行股東年度大會。除非公司大綱和章程另有規定,股東大會通知的最短期限為五天,股東大會可以由三位股東召集。股東大會可以不在開曼群島舉行。股本金(1)百慕大公司至少應有12,000 美元的發行股本金。不允許無記名股票和無面值股票。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2)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或者無記名股票,不論股票是否有面值。股票必須全價發行,但也可以憑本票或者其它書面償債承諾而發行。(3)開曼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
 


根據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是否規避租稅必須由稅捐稽徵機關負舉證責任,而通常是否會被懷疑,會根據這筆金額是否直接轉進避稅管道中,是否有大量的金額都是如此?是否同時擁有多個帳戶和境外公司?但是境外公司的帳戶除非主動提供,否則銀行沒有義務配合調查。東吳法律系客座教授葛克昌:「美國的話我就不跟你做生意,其他的手段很多,但國外的銀行不會理我們(台灣)的,其實現在有個資法嗎?」承理法務事務所律師李岳洋:「所以現在銀行原則上不會去提供這些資料出來,除非今天政府他是以刑事犯罪的方式去追查的時候,銀行才必須要提供。」無論是律法律規範還是監督把關,似乎都有利企業避稅,根據ICIJ資料庫的客戶資料,有35%來自大中華地區,其中台灣客戶有13,607家,是香港的1.25倍、大陸的1.8倍,另外雜誌估算如果有800家上市公司,10年時間就在海外停泊了近3千億元的稅,平均1年就高達300億,也讓稅改團體呼籲,應該讓企業的稅務資訊更加透明。貧窮與租稅研究召集人洪敬舒:「比如像已經開始建立一些防堵網,會要求一個更公平、透明的資訊揭露,那台灣這一塊,事實上我們的作為是比其他國外的做法還要落後了好幾年。」企業營利取之社會,法律若是大開漏洞,讓企業多方避稅下,國內財政恐怕雪上加霜,也徒增不公不義的仇富氛圍。
 


境外公司名義進入像中國這樣的市場,還有保護自身利益的特殊功能,外資公司在中國的註冊和投資股份,在進入和退出、轉股等方面都有較為寬鬆的待遇,這對於需要獲利安全退出的人是很有意義的曲線防禦經營。第二,海外公司註冊費用低,通過代理手續簡單,企業及其法人代表可以享受更好的商業服務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方便來往於國際各國,因為這些註冊公司所在地一般都是英美法德系屬的國家,持有它們的簽證,去大國商旅順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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