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 星期一

讓每艘船隻擁有不同的國籍,此方式優點在於提供給船商法律和財務上的保護,例如,一艘船若沈溺

以航運業為例,一家航商所有的船舶可分別登記於不同國家,旗下的船隻可個別視為單一的企業個體,讓每艘船隻擁有不同的國籍,此方式優點在於提供給船商法律和財務上的保護,例如,一艘船若沈溺、因訴訟而無法運行、貸款違約等等問題所帶來的巨大損失極為可觀,甚至會使母公司因此倒閉,將船隻設立於不同的境外國家可使一艘船的成敗不影響到其他船的運行。另一方面,有些境外地區對航運業有較優惠的噸位稅,例如英屬維京群島、香港、馬紹爾群島等等。其登記船舶只收取一筆期初登記費及每年按噸位收取之噸位稅,不對其登記公司徵收該船舶的營所稅,這將使船公司負擔之稅額和行政成本降到極低。
 


對一個辛勤工作的人來說,所有資產可能是他一生努力的成果,如果面臨了訴訟,或是業務上的小過失,甚至於車禍都可能輕易的讓他一生的辛苦都變成白費。為了消除這樣的疑慮,境外公司應該是一個絕佳的選擇,對於設立人來說,其家庭也更有保障。十五、信託種運用的工具。因為境外公司的諸多特徵中,恰恰都符合了信託的需求,所以設立一個信託通常都會同時運用一個以上的境外公司與其搭配。三角貿易上的運用所謂三角貿易是指甲國廠商(中間商)接受乙國(進口商)的訂貨,轉向丙國供應商(出口商)採購,貨物由丙國供應商逕運乙國的貿易形式,就甲國的立場而言,稱為三角貿易。由於受到景氣低迷,人工成本高漲,物價波動影響,許多台商將工廠遷往他國之風氣極盛,近年尤其以中國大陸、越南、印尼、菲律賓、泰國及馬來西亞等最多。
 


亦即在台企業對境外受控企業可指派總經理決定董事等重要人事,對財務重大決策有決定權,即使持股只有5%、10%,但具重大實質影響力就得課稅,若無持股就不必課稅。官員說,這次對受控境外公司所在地的「低稅負地區」有明確定義,受控境外公司當地國,或台商赴大陸投資第三地,其稅率低於台灣營所稅70%以下,就納入課稅範圍,亦即當地國營所稅在12%以下或免稅天堂都在課稅範圍。此外,立委希望財政部明訂「豁免條款」,官員說,為避免企業到境外設立紙上公司,未來若受控境外公司有實質營運的活動,其在台企業就不會納入課稅範圍。究竟多少企業受影響,據悉財政部確已初步估算掌握在台企業有在海外開曼,英屬維京群島、巴拿馬等免稅天堂註冊的公司代號,但尚未分析是科技業、傳產業或非公發公司居多。經濟部會中也要求,受控境外企業(CFC)要定義清楚,還有何謂「具影響力」,都應明訂在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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